根据《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对2023年通过专家审核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2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电话:025-83335150;邮箱:jsxuewei2018@126.com。
附件: 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xlsx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