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尔 Georg Friedrich Händel
1685-1759
作品号:
HWV
巴赫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作品号:
BWV
维瓦尔第 Antonio Lucio Vivaldi
1678-1741
作品号:
RV
巴哈贝尔 Johann Pachelbel
1653-1706
作品号:
P, T, PC
斯卡拉蒂 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
作品号:
K, L, P, CZ(斯卡拉蒂的作品号K后面一般会同时标注作品号L。
但还是很容易与莫扎特混淆,注意区分)
莫扎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
作品号:
K/KV
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
作品号:
大多数是通常的Op符号,后来人们为没编到Op符号的作品编了一组WoO序号(Works without opus number),勃拉姆斯和舒曼等也有部分作品采用WoO符号进行编号。
韦伯 Carl Maria von Weber
1786-1826
作品号:
J
李斯特 Franz Liszt
1881-1886
作品号:
S
肖邦 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
1810-1849
作品号:
KK
门德尔松 Jak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
1809-1847
作品号:
MWV
舒伯特 Franz Schubert
1797-1828
作品号:
D
瓦格纳 Richard Wagner
1813-1883
作品号:
WWV
柏辽兹 Hector Louis Berlioz
1803-1869
作品号:
H
布鲁克纳 Anton Bruckner
1824-1896
作品号:
WAB
理查德施特劳斯 Richard Strauß
1864-1949
作品号:
TrV, AV
德沃夏克 Antonín Leopold Dvořák
1841-1904
作品号:
B
斯美塔那 Bedoich Smetana
1824-1884
作品号:
JB, B, T
霍尔斯特 Holst Gustav Theodor
1874-1934
作品号:
H
德彪西 Achille Claude Debussy
1862-1918
作品号:
L
巴托克 Béla Viktor János Bartók
1881-1945
作品号:
Sz, BB, DD
肖邦、柏辽兹、理查、德沃夏克、门德尔松等作曲家的作品一般情况下用Op编号,只是学术研究时有可能用到专门的编号。
瓦格纳、布鲁克纳、斯美塔那、德彪西等人的作品一般不用编号。
用op.(opus的缩写)标记
如第一部作品标作op.1(作品第一号)。
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数首乐曲,则用分号no.(number的缩写)。
如op.1,no.2或op.1b,表示第一号作品中的第二首。
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称作“遗作”(op. posthumous),以op. post.或op. posth标记。
音乐作品编号大体出自三类人之手
1、作曲家本人
2、出版商
3、音乐学家
一般认为最早为自己作品编号的是意大利作曲家班基耶里。
欧洲18世纪初期,作曲家一般不为自己的作品编号,这时多由出版商从方便的角度为作品编号。
这种编号不能如实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后顺序。
贝多芬是最早有系统地为自己作品编号的作曲家,今日所见其重要作品的编号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遗漏。
近代一些音乐学家从利于后人对作曲家作品研究出发,对重要作曲家尚无编号作品进行有系统的编号;
对无系统编号者亦加以重新编号,并标注特定的标记。
J.S.巴赫的作品编号
J.S.巴赫的作品编号由德国音乐学家W.施米德(Wolfgang Schmieder,
1901-1973
)编成,以BWV(德文Bach-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意即“巴赫作品编号”)为标记,1950年起使用。
许茨的作品编号由施皮塔等人编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意即“许茨作品编号”)为标记。
斯卡拉蒂的作品编号
斯卡拉蒂的作品编号分别由意大利钢琴家朗戈(Alessandro Longo,
1864-1945
)、美国古钢琴演奏家柯克帕特里克(Ralph Kirkpatrick,1911- )和意大利音乐家佩斯特利(Giorggio Pestelli,1938- )编成,分别用三人姓氏第一个字母L.K.P.为标记。
许茨的作品编号
许茨的作品编号由施皮塔等人编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意即“许茨作品编号”)为标记。
莫扎特的作品编号
莫扎特的作品编号由克歇尔编成,以K.或K.V.(Kochel-Verzeichnis的缩写,意即“克歇尔编号”)的标记,1862年起使用,后又以A.爱因斯坦于1937年修订,以K3为标记,再以瑞士音乐家基格林(Franz Giegling,1921- )1964年修订,以K6为标记。
贝多芬的作品编号
贝多芬是最早有系统地为自己作品编号的作曲家,今日所见其重要作品的编号皆出自其本人之手。
但亦有有遗漏者,这就由后人补编,主要用WoO(Werk ohne Opuszahl的缩写,意即“未编号作品”)为标记。
贝多芬的作品编号有遗漏者,由后人补编,主要用WoO(Werk ohne Opuszahl的缩写,意即“未编号作品”)为标记。
舒柏特的作品编号
舒柏特的作品编号由奥地利音乐学家多依奇(Otto Erich Deutsch,
1883-1967
)重编,以D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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