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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队伍是党的执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素质状况、年龄结构等直接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月湖区公务员队伍平均年龄约为 43.6 岁,年龄老化、青黄不接、明显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尤以区直机关为甚。这一现象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势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区基层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月湖区公务员队伍现状与特点

(一)现状

(二)特点

1 .年轻干部总量偏少。 从年龄结构来看, 50 岁以上 86 人,占总人数的 19.5% 41 岁至 50 岁的 222 人,占总人数的 50.3% 40 岁以下的 133 人,占总人数的 30.1% ,如再细化到 30 岁以下,除政法机关和乡镇机关通过近年来的公务员考录尚有少数人员外,区直机关此年龄段人员还坐不满一张 八仙桌 。从职务岗位来看, 35 岁左右的干部是承担大量具体事务办理的骨干,理应占据较大比例,但实际所占比例明显偏少。从机关分布来看, 35 岁以下人员大都来自政法机关和乡镇机关,而区直机关自 2004 年招考了 4 名公务员及政策性安置 5 名外基本未进新人,这就标志着在今后 5­­-10 年内,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将出现严重的青黄不接现象。

2 .队伍建设梯次失衡。 全区部门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偏大,在 49 个区直科级领导班子中,有班子成员 241 人,其中 40 岁以上的 161 人,占 66.8 % 50 岁以上的 10 人,占 4.1% ,而 35 岁以下的 25 人,占 10.3 % 50 岁以上的正职 5 人,占正职总人数的 10.2% 40 岁以上的正职 33 人,占 67.3% 35 岁以下的正职 6 人,占 12.2% 。班子成员年龄跨度缩短、层次减少,呈现出年龄老化、老中青合理梯队没有形成的现象。如区教育体育局班子中,年龄最大的 50 周岁,最小的 46 周岁,平均年龄达到 48.4 周岁。

3. 后备干部资源贫乏。 区直各单位和各镇(办事处)共有内设股室 200 来个,由于岗多人少,相当部分单位存在一人多岗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从后备干部分布来看,大多集中在政法和区直机关,乡镇数量上较少;但从人员和编制比例来看,政法机关相对合理,而区直机关则成“纺锤”形,后备干部资源严重不足;从后备干部年龄来看, 35 岁以下人员 39 人, 36 40 岁年龄段人员 12 人, 40 岁以上人员 69 人,且年轻干部大多集中在政法和乡镇机关,区直大多数单位出现干部“老龄化”现象。

二.月湖区 公务员队伍断层现象原因分析

造成我区公务员队伍断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既有政策调整、历史遗留方面的原因,也有编制限制、环境制约等方面的局限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 政策调整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县、乡机构改革的逐步实施,党政机关人事编制基本冻结,招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凡进必考”的公务员录用制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这一改革措施在客观上大大增加了党政机关补充人员的难度; 1998 年国家调整教育分配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不再统一分配,实行双向选择,使得党政机关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途径基本关闭。以上政策性调整是造成 2003 年以来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年轻干部极少,出现年龄断档现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2. 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 由于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用人机制,以及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松懈,使得机关单位普遍机构臃肿,绝大多数单位在 2003 年机构改革前均已严重超编。此轮机构改革后,我区虽分流了部分人员,但由于编制也同时“瘦身”,仍有超编人员 160 余名,未能按规定做到“编制空留”,根据“整体超编不得进人”的硬性规定,近八年来,我区区直机关除政策性安置外,未能按需要再补充工作人员。
3.
工作环境的制约。月湖区作为鹰潭市唯一的城市功能区,但市、区工作环境却相差较大,“同城同待遇”难以实现。受机制体制等因素影响,区属干部撇开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不说,单就同等条件月工资待遇就要相差近一千元,无法形成吸引、稳定干部队伍的优良环境,干部流动的自然调节和有序流动机制尚未形成,“出多进少,强出弱进”的流动态势也是造成干部队伍断层现象因素之一。

三.公务员队伍断层现象不良影响

1. 办事人员缺乏。 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要求,近年来各地选拔年轻领导干部力度不断加大,年轻一点的中层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人数越来越多,导致党政机关的干部队伍结构形成倒金字塔形,中层以下干部缺位多,具体办事人员少。一些单位甚至出现年轻干部提拔后,找不到办事人员补充原有岗位,出现有岗无人、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2. 引发“借调风”。 面对干部断层,中层干部年龄老化,办事人员缺乏,而编制又饱和(甚至“超编”)无法进人的现实,大部分党政机关普遍采取了借调工作人员的办法,区级从镇(办事处)借调,有下属单位的从下属单位借调,这几乎已成为了一种约定成俗的补充工作人员的便捷方式。这一方式弊端较大:一方面,如果借调人员为事业干部身份的,其公务员身份无法得到解决,普遍存在思想不稳定、业务不熟、患得患失、工作不能安心等消极因素,影响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由于实行公务员“逢进必考”、“空编招人”政策,少数工作任务重、有编无人的区直单位正常工作难以保证,于是通过“遴选”方式向政法、乡镇等机关要人,导致乡镇“年年招人不见人”,影响了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年轻领导干部选拔难。 目前我区年轻干部的“主力军”在事业单位,在现行的政策下通过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较难。而公务员队伍中,部分干部因为年龄偏大 , 已错过选拔时机 , 年轻公务员总量又偏少,后备人才资源严重缺乏,优秀年轻领导干部选拔难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单位甚至出现无人可选、“矮子里面挑将军”的局面。

四.解决公务员队伍断层现象几点思考

年轻干部是公务员队伍中的“生力军”,其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必须按照干部“年轻化”的要求,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致力于培养优秀年轻公务员,使公务员队伍保持科学的梯次结构和顺利实现新老更替。

1 .加强机构编制领导。 要把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各级党政群机关必须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领导职数限额内补充工作人员和配备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批条子,认真维护“三定”方案的严肃性,为机构编制管理日益完善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2 .完善编制管理制度。 “不得超编进人”这一硬性规定对控制干部队伍无序扩大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急刹车”制度也是造成我区公务员队伍断层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了我区公务员队伍的正常建设。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在这一制度大背景下,适当放宽“消超”年限,允许在一定的过渡期内,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即每年按照退休人员的一定比例,适当补充一些公务员“新生血液”,以防止“多年不进人,干部必断层”的现象发生。

3 .创造宽松用人环境。 落实干部政策,创新工作环境,把现有干部用好用活,留住干部。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区的干部队伍的规模、素质、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加强对现有干部的管理、培养和使用,避免现有干部流失、闲置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提高干部待遇。要力争实现“同城同待遇”,确保区属干部工资待遇的落实,尽可能地提高干部政治、生活待遇,重视调动现有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内在的工作热情,做到事业留人、环境留人、待遇留人、亲情留人。

(鹰潭市月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万保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