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耀
关于体制
回顾历史,早期深圳的拓荒牛,在干工作的过程中真正因为政治原因牺牲的几乎没有。反而是后来,有一些人因为经济条件好了,腐化而倒下的。我们当年招商引资部门的26个同事,可以说是一直在财路上摸爬滚打,没有一个不是清白的,没有一个倒下的。
我说,牺牲一部分人利益更有可能是在后一个30年,是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要面临的难题肯定是向既得利益者甚至既得利益集团开刀。这一点难度同样很大,但正因为难度大,才考验今天的政府部门。
如果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思想解放,那他一定是个艰难的过程,甚至是到了真正要向体制动刀的时候。
无论思想还是物质层面,现在人心思定,没有乱源
我看“向体制动刀”,不会乱。
怎么会乱呢?我只是担心我们找不到好的路径。你想想我们那个年代,衣食住行极为缺乏,都没有乱。现在,无论从思想基础还是物质层面来看,人心总体是思定的,没有乱源。
思想上不乱,想让社会乱也不容易。如果真能把贪的人拿下,向既得利益者动了刀,问题就不会出现。我只是怕,有些人以乱为借口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当然,再来一次暴风骤雨式的运动恐怕也是不行的。但是我想,提思想解放,没有胆略,没有足够的勇气,没有气魄和决心,恐怕也只会流于表面。我们当年搞招商引资的时候,市里面基本没有跟我们定什么框框,只是说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招商引资办可以自己批,500万元以上的需书记、市长批。
何耀
关于廉政
那个时代的精神让人眷恋,港商送盒月饼都要上缴。
最初深圳引进的外商,多数都是港商,但港商很讲礼节,中秋清明都会带点礼物给联络办。当时市里有个规定,收到的所有东西都要上缴,包括中秋节的一两个月饼、烟、糖果。
为了防止腐败,当时的办公室有四条规定:不能单独跟外商谈合约,即跟外商谈合约时最少有两个人在场,跟外商打电话旁边需要有人。不准收受贿赂和外商礼物,如果对方一定要给也要上缴。吃饭当时没有规定,因为当时深圳市政府没有钱,所有的外商投资谈合约都是外商请吃饭。此外,工作人员还需写工作日志,几点几分跟谁谈,谁负责,何时带客商去看地形,每一步都要有详细的记载。有一点现在首问制的味道,但当时没这个概念。
话说回来,当年梁湘、周鼎、周溪舞,无论是干的工作还是工作作风确实为人称道。你在他们身上几乎看不到官僚作风。那个年代,也没人讲条件,日以继夜就是一个干字,工作的拼命劲没得说。
我1958年就调来深圳了。搞招商引资工资是在1979年。当时还是张勋甫当市委书记、贾华当市长。正式成立了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是林中平和我。这个办公室就相当于现在的招商办。
何耀
关于早期深圳招商
深圳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成立之初,我们也是千头万绪,但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去招商,如何去引资。并不是现在讲官话有很大风险,那时候确实是搞不好,随时可能出现问题。但好在当年,市领导很信任同志们。
我们在实践中摸索,通过一些老乡讲讲香港那边怎么做的。然后我们几个人就研究,怎么样对中国有利,又不违反当时的法律。比如说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利润怎么分?像来料加工,什么叫加工?为什么是合资而不是合作?就是这样小心地摸着石头过河。包括后来跟百事可乐的合作,我们在相关的法律上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框框,没有那样的一个合作模式,怎么办呢?就自己创出一个词就叫中美合作企业吧。当时,这件事曾惊动中南海,邓小平都做出过批示。后来,法律上也认可了这一种形式。
不过,那时候却没有现在说起来这么轻松,直到1981年冬天,我去中央召开对外经济贸易会时,提到百事可乐引进的情况
,外贸部门的负责人还集中“围攻”我,说我搞标新立异等等。因为与百事可乐合作,外面传言说我做了“卖国贼”,是“帝国主义的爪牙”,说帝国主义的魔掌又伸来了。直至多年后,百事可乐投产后,还有人写了五条的告状信告到省里,说我与资本家搞在一起,收受贿赂,损害了工人的利益,说导致了1亿元的外汇流失等等。还把我到福建去引进蚊香厂说成是游山玩水。把别人说的话安在我头上,说我造谣中伤领导等等。后来,我还因此被专门的调查组审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