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4年
1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
单位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
/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
/
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
/
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地面积(25亩)16667平米,建筑面积7287.52平米,根据藏机编发[2010]35号, 内设办公室、就业服务部、职业培训部、盲人按摩管理部。事业编制2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主要职能是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研发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培训,就业。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就业部、培训部、盲人按摩部。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安全、保密、督察督办、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财政拨付后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调配各项残联事业资金;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就业部。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对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收集和发布残疾人岗位信息,定期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就业入户回访调查服务。
(三)培训部。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就业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采取岗位定向培训、委托培训、联合培训等形式,组织残疾人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全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职业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和举办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赛事。
(四)盲人按摩部。负责组织全区盲人参加国家盲人医疗按摩考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复核及资格证书发放。协助区残联教就部对全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盲人按摩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自治区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
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
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8.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1288.37万元,同比减少284.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屋改造经费全部完工项目减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8.37万元,占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1288.37万元,同比减少284.58 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屋改造经费全部完工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10.38万元,占70.66%;项目支出377.39万元,占29.2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8.37万元,同比减少284.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屋改造经费全部完工项目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288.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8.37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284.58万元,主要原因:房屋改造经费全部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3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77.6万元,比2023年执行增加0.58万元,增加9.92 %。主要是人员正常晋升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44.6万元,比2023年执行增加44.6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未在此科目反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955.03万元,比2023年执行减少14.47万元,增加9.91%。主要是房屋改造已全部竣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98.5万元,比2023年执行增加98.5万元,增加100%。主要是2024年将项目全部进行整合和归类。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31万元,比2023年执行增加0.28万元,增加 9%。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4.98万元,比2023年执行增加0.41万元,增加9%。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10.35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3年项目竣工后需支付项目尾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2.8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484.9万元(基本工资88.10 万元、津贴补贴359.50万元、奖金37.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7.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3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2万元(失业保险2.42万元、工伤保险0.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51万元(个人取暖费4.72万元、独生子女费0.27万元、煤油补贴0.30万元、加班补助6.08万元、休假探亲费43.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50.66万元(生活补助44.6万元、救济费、医疗费补助3.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
公用经费138.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53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2万元、公务通讯补贴3.7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44万元、食堂补助27.3万元、邮寄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万元)、工会经费10.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9万元,无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49.5万元,增长17.36%,主要原因是 因单位申请购买车辆财政已安排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保有1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07万元,增加0.9%。其原因是:机动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计2502.9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价值1413.62万元、通用设备316.41万元、专用设备36.7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5.32万元、无形资产650.9万元。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9个,资金1288.37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288.37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 个,分别是(机构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 就业中心周转房维修经费尾款、网络租赁,就业中心党建工作经费、车辆购置、车辆保险,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377.3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经费安排的支出。
(六)
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