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凡是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的或中毒性食源性疾病的一类疾病,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即指通过食物传播的方式和途径致使病原物质进入人体并引发的中毒或感染性疾病。不包括一些与饮食有关的慢性病、代谢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顾名思义,凡与摄食有关的一切疾病
(包括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均属食源性疾患。
食源性疾病特征:
食物传播所有的食物中毒都是以食物和水源为载体使致病因子进入机体引起的疾病。
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少则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在发病形式上,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多为集体暴发,潜伏期较长
(6~39 小时);非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散发或暴发,潜伏期较短(数分钟至数小时)。
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某些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多以散发病例出现,各病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上无明显联系,如毒蕈中毒、河豚鱼中毒、有机磷中毒等。
指某些食源性疾病常发生于某一地区或某一人群。例如,肉毒杆菌中毒在中国以新疆地区多见;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霉变甘蔗中毒多发生在北方地区;牛带绦虫病主要发生于有生食或半生食牛肉习俗的地区。
某些疾病在一定季节内发病率升高。例如,细菌性食物中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夏秋季发病率最高;有毒蘑菇、鲜黄花菜中毒易发生在春夏生长季节,霉变甘蔗中毒主要发生在
2~5 月份。
食源性疾病分类
1、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3、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4、因二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按致病因子:
1、细菌性食源性疾病;2、食源性病毒感染;3、食源性寄生虫感染;4、食源性化学性中毒;5、食源性真菌毒素中毒;6、动物性毒素中毒;7、植物性毒素中毒。
按发病机制分类:
1、食源性感染2、食源性中毒
食源性疾病防治: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很少使用食物中毒的概念,经常使用的是
“食源性疾患”。近20年来,他们对食源性疾患的定义、流行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的研究有了较大的进展。我国历来重视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已形成了一整套的食物中毒的报告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法》已明确规定了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由于历史原因,由食物传播的肠道传染病、腹泻病的报告管理仍属传染病报告的范围。对人畜共患病的报告尚不健全。因此,食物中毒仅是食源性疾患的一部分,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因食物不卫生、食品污染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如何加强对食源性疾患的统一管理,统一报告,从预防和控制措施上与国际接轨,将是食品卫生工作者长期的任务。
食源性疾病预防
1.避免在没有卫生保障的公共场所进餐。
2.在有卫生保障的超市或菜市场购买有安全系数的食品。不买散装食品。
3.新鲜食品经充分加热后再食用。不喝生水。
4.避免生熟食混放、混用菜板菜刀等,防止生熟食交叉污染。
5.不生食、半生食海鲜及肉类。生食瓜果必须洗净。
6.重视加工凉拌类和生冷类食品的清洁。
7.尽量每餐不剩饭菜。
8.吃剩的饭菜尽量放10℃以下贮藏,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9.夏季避免食用家庭自制的腌渍食品。
10.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