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援助
本校按照教育局對直接資助學校的規定,把學費總收入的十分之一撥作學費減免和獎學金計劃之用。
學費減免計劃
學費減免計劃的安排,是為了讓有能力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的財政情況而損失入讀本校的機會(包括來自綜援家庭的學生及領取學生資助辦事處財政資助的學生),並依據公平、有效、清晰和高效率的指導原則處理。
本校採用特區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的「調整後家庭收入」 (AFI) 機制進行入息審查,以評定申請人(本校學生家長)的資助資格,但本校的資助幅度較特區政府的機制寬鬆。
資格評估方法
AFI機制所採用的算式如下:
- 家庭全年總收入 ( 預填 / 電子表格 ) 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 (如適用),以及親友給予的津助 (如適用)。
-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有關受供養父母的定義,請參閱「 綜合申請表格須知 」) 。
- 二至三人的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 (+1) 將會增加至 (+2)
資助幅度
下表詳列 2025/ 26 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組別的資助幅度。
請注意「調整後家庭收入」並不是家庭每月的平均收入。
|
2025 / 26 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AFI)
機制下數值介乎 (元) |
資助幅度 |
|---|---|
| 0 - 60,500 | 100% |
| 60,501 - 78,650 | 75% |
| 78,651 - 96,800 | 50% |
| 96,801 - 108,900 | 25% |
| > 108,900 | 不合資格 (申請不成功) |
申請學費減免
申請者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申請將於每年9月中旬截止。申請者除可於辦公時間到本校校務處索取該計劃申請詳請須知和申請表格外,現在亦可於以下表單下載。在填寫申請表前,申請者必須詳閱申請指引。申請者如對入息計算方式或資助幅度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本校校務處(歐小姐)28708815查詢。
申訴及投訴處理機制
有關學費減免之個案申訴,將由學費減免申訴小組審理。申訴小組成員包括校監,兩位法團校董會校董及校長。
2025-202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