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全省生态保护工作会议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季度推进会在南京召开。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保护工作,这场会议可谓干货满满:从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立法、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生态行为的江苏实践,到“生态岛”建设、生态保护空间管控、自然保护地监管等创新举措,美丽江苏图景正在江苏大地得到充分展现。
守护生态空间,对标美丽江苏图景钉钉子
“微笑天使”江豚在长江江苏段逐浪嬉戏,“鸟中国宝”东方白鹳在江苏无锡等地“成群做客”,“昆虫界国宝”中华虎凤蝶在江苏南京“翩翩起舞”,“活化石”松叶蕨在太湖生态岛“快乐生长”,蓝天白云成为常态,绿水青山触目可及......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上,江苏曾用一段生动的描述向世界讲述了茉莉花故乡生态保护的故事和万物共复苏的生态文明理念实践。
“水韵江苏”是江苏最靓丽的名片。作为全国唯一拥有江河湖海的省份,江苏是中国水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9%,居全国之首。江苏山水林田湖草类型齐全,呈现出“一山二水七分田”的生态系统特点,造就了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和物种种类的丰富性。
生态保护,规划先行。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将全省22.49%的陆域面积划定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格保护起来。修订完善《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出台严于国家的多项涉水地方标准,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23个、重点管控单元1322个,一般管控单元565个,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
自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生物多样性“摸家底”行动,推动全省80%的县(市、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物种数达6903种。基于本底调查成果,同步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第一批)》《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第一批)》,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精准监管。
2021年,出台《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确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优先地位,确保全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022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起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观测、栖息地保护等工作体系。《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已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草案。编制实施《江苏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架起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梁柱。
年年谋划,层层推进。正是“钉钉子”式的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坚守,让“鱼米之乡”的“蘇”字有了绿意盎然的底色。
目前,江苏全省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地211个,总面积96.14万公顷,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8.3%,维护了丹顶鹤、麋鹿、长江江豚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空间。
扩大环境容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新探索
作为经济大省,江苏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创造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但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始终是特殊省情,国土空间开发强度高,一些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呈现“小斑块”“破碎化”的问题。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发展。2019年,江苏在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常州市金坛区等4个地区开展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通过生态修复保护,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格局,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除了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区,江苏还创新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走进泗洪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公园,空气清新、水声潺潺,一群水鸟正在觅食。“城区污水处理厂是按照一级A标准建造的,其出水虽然满足回用水的基本要求,但离功能区环境目标仍有差距,从提升环境容量的角度来说,仍有提升的空间。”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水科负责人王星星说。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泗洪县在城北污水处理厂边建起一座占地280多亩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对泗洪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行深度净化,兼顾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同时具备一定的景观效果与休闲功能。由于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治污成本也显著降低。
近年来,江苏不断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创新环境修复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了一大批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型缓冲区,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目前,江苏共建成各类生态安全缓冲区45个,这些缓冲区项目的建成和使用不仅能提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也有效促进了流域前端减污增容,保障了重点河湖水生态安全。
对污染物排放量做减法的同时,对扩大环境容量做加法,建设美丽江苏,终究是要万物复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分布,江苏在长江沿岸、太湖周边、大运河沿线、沿海湿地、江河湖荡、低山丘陵等流域海域区域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以相对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为基础,通过若干个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将点状区域串珠成链,构建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通道,提升自然地理单元的系统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放大生态效益,逐步形成全省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空间和绿色发展新格局,促进人与自然融合发展。
对自然生态实施保护修复,一个镶上更多“绿宝石”,展现生态高颜值的江苏画卷正在徐徐展开。目前,江苏已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强化监管执法,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构建全省“442211”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监管重点区域等4个方面建立生态监测和评估体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和生态空间管控区监督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组织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和长江三公里生态破坏问题排查行动等2项行动,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个载体,建设省级生态保护1个监管平台和省级生态质量1张监测网络,提升生态保护监管协同和基础保障水平。
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推动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常态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实现问题“动态清零”。组织实施长江沿岸三公里生态破坏问题排查。长江岸线利用率降至37.9%,腾退岸线长度、复绿面积均居沿江省市第一。
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是太湖健康生态系统维护的关键节点和生态屏障,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2020年,苏州市提出,把吴中区金庭镇所在的西山岛打造成太湖生态岛。2022年5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吴中区政府联合发布《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开启了高标准打造全省首个集修复示范、法制警示、科普交流和监测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的序幕。截至目前,该基地已建立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已落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件,共涉及生态修复资金约200万元,打通了环境污染点到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的新路径。
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近年来,江苏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上不断探索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勇于探路的责任担当。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各市县水环境区域补偿全覆盖,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积极探索确立全链条追责和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在全国首创异地补植、劳务代偿,推行增殖放流,努力让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与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情况挂钩,2013年以来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54亿元,全部用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