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月10日报道,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审判长表示,江秋莲与刘某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某曦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 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
刘某曦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刘某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经过7天的庭审后,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凶手入狱后,江秋莲把江歌室友刘某曦诉至法院。江秋莲认为,刘某曦虽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对江歌的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2019年,江秋莲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刘某曦的起诉状。
2021年4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1月10日,该案一审宣判,刘某曦被判赔69.6万元。在判决书生效前,刘某曦提出上诉。
江母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央视)
今天上午,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庭审中
今天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此案于1月1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后刘鑫提出上诉。目前,庭审已经进行了三个小时,还在进行中。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上午的庭审中 当事人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
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鑫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总台央视记者 曾晓蕾 常杨 谷思静 肖星 刘强 李东宇 王祖彦 庞海波 李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