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7标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珠江路到行创四路范围内4站3个区间范围内所涉及到的车站和盾构工程及附属工程(不含混凝土管片生产)及湖滨路到红星路区间全封闭围挡深化设计、施工及拆除 ,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115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5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珠江路到行创四路范围内4站3个区间范围内所涉及到的车站和盾构工程及附属工程(不含混凝土管片生产)及湖滨路到红星路区间全封闭围挡深化设计、施工及拆除 ,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9月9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1项48000万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 施工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和结算价较大者为准)。

自2020/09/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9/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6/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7/09/09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