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
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
等刑事犯罪11起,
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关于严肃查处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
另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
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爱军
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
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唐山某烧烤店打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继志获刑24年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9月13日至15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经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参加诉讼。9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被告人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红瑞、刘某、姜某萍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某烧烤店吃饭时,陈继志到正在店内用餐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桌旁,对王某某骚扰遭拒后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进行反抗。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内,对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沈小俊在烧烤店及旁边小胡同内威胁远某不得报警。经鉴定,王某某、刘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另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继志等人还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陈继志等6名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广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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