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文晓艳委员 :

您在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霍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加装充电桩和规范车辆停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1 、根据《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新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按规划停车位数不少于 35% 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停车位一般应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含电力负荷预留及将管线、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 。因该规定为今年 6 月份出台,之前建设小区未满足此要求。目前,我县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按照此规定配建及预留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咨询住建部门,我县老旧小区目前缺乏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的条件,目前已在临近的公共停车场、路边公共区域等配套建设部分充电桩供附近居民使用,缓解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压力。

2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已列入我县 2024 50 项民生实事内容,同时 按照《霍邱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2022-2025 年)》要求,我县正在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按照充电站 县县全覆盖 、充电桩 乡乡全覆盖 要求,引导建桩重心由中心城区向乡镇地区延伸,提高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覆盖广度。目前我县已建成公用和专用充电桩 312 个,个人自用充电桩 1200 个;其中城区已建成公用和专用充电桩 159 个,个人自用充电桩 622 个。除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外,我县 已委托县蓼阳绿能公司开展全县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拟在城区礼堂路西段北侧公共停车场、红军广场停车场、大众停车场、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地面停车区等新建充电站,目前 4 个场站基础已基本完成,其中大众停车场顶管设备已进场,正对接燃气公司确定燃气管道走向及埋深,等待设备 9 月份进场安装。霍邱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二期 11 121 个充电桩施工图设计已完成,预计 9 月份挂网招标。

3 、对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按照县创城工作要求,各部门结合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宣传普及停车规范,引导市民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常态化治理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侵占停车位停放问题。 2024 4 15 日,县委、县政府对城区七条主干道路成立严管街专班,要求县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交管部门各司其职,严抓严管。专班成立以来,分别对七条严管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向沿街商户发放《严管街宣传告知书》 10000 份,加强严管街巡查管理,对沿商户恶意侵占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告知。分别对七条严管街集中整治沿街商铺的占道经营,清理占用停车位摆放的盆栽、路锥、板凳、垃圾桶约 60 余处。对乱停乱放的违章车辆依法进行拖移处理,拖移非机动车 700 辆、机动车 500 辆。下步,县城管局、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部门等执法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治理,力争使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和影响道路通行等现象不断得到遏制,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面貌,建设文明霍邱,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工作的关心 , 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 B

(A 类指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 类是指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 类是指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 )

: 刘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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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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