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間產生之罰單、停車費、過路費(eTag)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負擔,出租人(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小馬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直航聯合有限公司、愛旺租車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汽車租賃行、金豐租車行、永貿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富豪聯合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運承國際有限公司、九億租車有限公司、隆韻國際聯合有限公司、明星汽車有限公司、順豐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舒騰國際有限公司、均安租賃有限公司、明登租賃有限公司、馬祖小客車股份有限公司、長久興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吉威租賃有限公司、承藝租賃有限公司、國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中車國際有限公司、瑞城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隆安汽車有限公司)會逕行轉罰。若已由本公司墊付時,承租人應於墊付日起七日內以現金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