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自评、初评、复评、公示、复核等步骤进行。在复核环节,为提高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省司法厅向审判机关、金融监管部门收集了解了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信息,并根据工作掌握的情况前往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最终确定了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全省目前共有103家司法鉴定机构,其中3家审核登记未满一年、3家拟申请注销,上述6家机构不参加本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其余97家机构评估结果为:A级27家,B级67家,C级3家。(详见附件)

二、结果运用

省司法厅将通过《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安徽省)》、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并适时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单位共享。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执业场所适当位置公示评估结果。

各市司法局应当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情况,完善诚信执业档案。对评估结果为C级的司法鉴定机构,机构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并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安徽省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安徽省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