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行当。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之一。早在元代戏曲中就有外末、外旦、外净等行当,大致是指末、旦、净等行当的次要脚色。明清以来,“外”逐渐成为专演老年男子的脚色。也有说“外”在戏中多扮演员外,故简称“外”。其他地方戏曲剧种多按此分类,传统粤剧戏班将此类归属到“末”。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中的“外”专门扮演如曹操、董卓、严嵩等一类的反派角色。广东南海某乡戏台楹联的上联曰:“开台就演封相个套,每出戏必杀外角收场,劝诸君, 莫把鼻哥搽白了。”过去传统粤剧戏班下乡演出,日场正本戏,必由“外”角扮演奸臣,谋害忠良、无恶不作,到了煞科时,必定将他杀却。广州俗语:“杀了大花面无戏做。”由此可证“外”角即后来的大花面行当。因为“外”在戏中只演反面角色,所以每出戏都是配演。清同治年间,粤剧十大行当进行了调整,将其合并归入“净”类。清末民初粤剧十大行当再次整合,将“外”按其扮相特点改称“大花面”。
表演行当。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之一。很多历史悠久的地方剧种都有“小”的表演行当称谓,例如川剧的“小”就是指小生、小旦和小丑。早期粤剧的“小”是指在戏中年轻的男子,他们绝大多数是正面角色,其中又以不同的气质类型和表演风格,分为小武和小生两大类型。小武大都扮演擅长武艺的青壮年男子。按具体角色的表演风格又可细分成袍甲小武和短打小武,但粤剧演员一向都没有明确的界限分行。按地域的演出风格大致可以说“上六府”的小武大多赖袍甲戏成名,“下四府”的小武以短打武技见长。小生扮演的都是文质彬彬的公子、书生、少爷等文人雅士。因为传统粤剧多演武场戏,所以小武的地位在戏班中相对较为重要。清同治年间,粤剧戏班对传统十大行当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整合,把原来“小”的行当具体划分成小武和小生两个行当。自此粤剧表演行当就没有“小”的称谓。
表演行当。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之一。俗称“贴旦”,也有因省略笔画而简称为“占”。“贴”是传统戏曲脚色行当,明代徐渭在《南词叙录》中解释:“旦之外, 贴一旦也。” 指同一剧中次要的旦脚,多扮演较“旦”(正旦) 年轻的女子。在传统粤剧中,“贴”专门扮演戏中年轻貌美的少女。早期粤剧以武场戏为主,“旦”(正旦)在戏班中的地位和戏份都较“贴”重要,旦脚按惯例不演潘金莲那样的反角,因此,像《金莲戏叔》、《荡舟》等戏中的主角是不符合封建道德规范标准的年轻女子,就由贴旦去扮演。清同治年间,粤剧十大行当重新整合,以花旦代替了贴旦。因粤剧演剧风格的变化,当时花旦与原来贴旦的表演职能也不尽相同,像传统“大排场十八剧”中《四郎探母》、《辨才释妖》、《打洞结拜》、《酒楼戏凤》等戏,都由花旦担纲主演了。贴的行当称谓自此再没有在粤剧中出现。到粤剧实行“六柱制”后,第三花旦实际上祧承了传统贴旦的演戏风格和表演职能。
表演行当。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之一。据日剧学者仓石武四郎所著《目莲救母行孝戏文研究》一书中说,“夫”乃夫人的简称,并指出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世德堂刊《裴淑英断发记》就开始有用“夫”字代替夫人的称谓。早期粤剧舞台“夫”是专门饰演老年妇人的行当,而女性的角色归属旦类,故将“夫”称“夫旦”。京剧称“老旦”。早期粤剧把湖广汉(剧)班十大行当引入粤剧戏班,才有夫旦的设置,但传统粤剧剧目甚少有夫旦角色的出现,当时流行的“江湖十八剧”和“大排场十八剧”,都没有夫旦担纲的首剧戏。清同治年间,按照演出剧目安排和市场的需要,粤剧十大行当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撤销了夫旦行当的设置,其行当职能由女丑兼任。清末民初时期,粤剧十大行当又再进行整合,原来夫旦行当职能改由丑生或武生反串兼任。因角色年龄关系,夫旦舞台表演身段不多,较注重演唱和念白,演唱时使用真嗓,唱平喉。如在粤剧《赵五娘千里寻夫》中扮演蔡母,《杨门女将》中扮演佘太君等角色。
表演行当。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之一。是粤剧戏班各类型群角和次要配角的行当统称。“杂”的行当称谓是从宋杂剧中的“杂扮”衍化而来。“杂”的名目最早见于元代南戏和杂剧。如南戏《琵琶记》有杂扮琼林宴承值,杂剧《包侍制陈州粜米》有杂扮籴米百姓三人等。如果由其他行当演员兼演杂脚,则称“杂当”。如元杂剧剧本中写作“外扮杂当”、“净扮杂当” 等。杂当扮演的是剧中不重要又不知名的角色。一些历史悠久的戏曲剧种(如昆剧),杂行是指“各色群众场面角色和次要群众配角的一个比较庞杂的家门。群场角色指四人以上。男性统称‘龙套’,包括太监、校尉、将官、军士、衙役、随从、家丁、喽啰、神将、妖兵等。女性统称‘宫女’,包括宫女、歌姬、舞女、姬妾、侍女、丫鬟、女兵等。扮演这类群场角色,俗称‘跑龙套’或‘跑宫女’。演员必须熟悉各种群场舞台调度的位置、队形和掌握各种全场齐唱的同场曲牌。武戏还须有翻打跌扑功夫。杂行也扮演次要群众配角,俗称‘小搭头’或‘零碎’,包括院子、小厮、书童、中军、门子、长班、报录、掌礼、店伙、侍从、解差、更夫、马夫、车夫、船夫、轿夫、刽子手、打伞执事、打旗执事、男禁子、女禁子、衙婆、喜娘、丫鬟、侍妾等。”(引自《中国昆剧大辞典》第572 页“杂”条)传统粤剧除了一些具体的名词称谓有不同之外,表演职能和内容大致相同。传统粤剧杂行包括有手下、梅香、五军虎、六分、马旦、堂旦、拉扯等表演行当,他们是戏班演出最基础最底层部分。与昆剧等其他剧种的主要区分在于:传统粤剧在杂的统称下,按类分开以表演行当命名,而昆剧等则以戏中角色(如“门官”、“禁子”、“马童”等)作名。清末民初,粤剧已无杂行的称谓,而是把它所含的各种表演行当单独列入戏班的编制。剧团实行“六柱制”后,又撤销了六分、马旦等部分行当。到现代,手下、梅香、拉扯、五军虎,仍是剧团必备的行当编制。
元末戏曲家高明创作的南戏《琵琶记》(图片来源于网络)
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中载:“打诨一人,谓之杂。”粤剧观众也有将在戏中插科打诨的丑角称为“鬼马(广州话指滑稽善谑之意)杂”。
另据麦啸霞在《广东戏剧史略》中称:“杂,杂脚也,即古之副净,与‘二净’虽同为花面,但风格迥不相侔:净属二花面,多饰卤莽粗豪之辈,如张飞李逵等;杂则为大花面,饰老奸巨猾之夫,如董卓曹操等。”仅录此以存另说。
李斗《扬州画舫录》(图片来源于网络)
(节选自《粤剧大辞典》表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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