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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2016年6月3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项目的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部地区,平湖大道与凤安路交汇处西北侧。本次规划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64963.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48537.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5788.5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5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365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2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6884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6160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一所,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设置一处地下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自2016年7月30日起至2016年8月28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平湖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三)龙岗区平湖街道办平湖社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高原路1号

(四)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大道与凤安路交汇处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28921896 传真:28918090 联系人:赖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区域位置、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7月30日

文档附件:

1.区域位置、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jpg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总平面布局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