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组建于1982年,是武警部队一所专门培养反恐特战、侦察情报人才的高等教育院校。2014年4月9日,习主席视察学院并亲自为猎鹰突击队授旗训词。2017年以原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北京指挥学院、武警沈阳指挥学院为基础调整组建新的武警特种警察学院。下设白马路校区、南口校区、武警某训练基地和军犬基地,学院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总占地面积10000余亩。
学院始终遵循“思想政治非常过硬、专业素质非常过硬、战斗作风非常过硬”的校魂,秉持“忠诚、勇敢、团结、奉献”的校训,培育“敢打硬仗、善打恶仗、能打胜仗”的特警精神,积淀形成了“熔铸钢铁信念的灵魂文化、砥砺尖刀品质的行为文化、彰显勇士荣耀的标识文化、涵养英雄情怀的仪式文化”等具有特警传统特色的“猎鹰”文化。“SPC”(Special Police College,简称SPC)作为享誉海内外特有名片和文化标识,成为特战人才的精神沃土、力量源泉和价值追求。“三校合一”及两个基地转隶组建重塑,学院建设基础更加扎实、专业特色更加鲜明、师资力量更加厚实、合并重组效益更加凸显,基本形成了特战、情报侦察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同步发展,教学、科研工作相互促进,本科教育、首次任职融合培养,警官培训、士官培训层次衔接,内训、外训教学深度交流的多类型、多专业、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于200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1个军事学学士学位授权点,3个本科专业,3个学科列入军队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项目,3门课程为军队院校优质课程,拥有军队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近30余项,荣获各类奖项近50余项。学院现有教室65间(互联网精品型智慧教室3间,军网精品型智慧教室3间,军网虚拟演播教室1间,军网基础型智慧教室42间,大讲堂2间、语音兼计算机教室6间,计算机教室4间,研讨室2间,学术报告厅2个),基础实验室15个。图书馆现藏书23.8万册,建有4个电子阅览室,12个文献阅览室。建有教学楼、训练中心、体育馆等主要教学训练设施。
学院组建以来,先后圆满完成访华首脑警卫、奥运安保、杭州G20峰会安保、天安门广场执勤、民航客机空中安保、排险排爆、抓捕要犯、援疆维稳、驻外使领馆警卫等特殊任务,与法国、以色列、意大利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军事交流,多次参加世界军警狙击手射击锦标赛、“勇士”国际特种兵比武、国际警体五项赛等国际性军事竞赛并夺得46个冠军、38个亚军。涌现出大批爱岗奉献、业绩斐然的教学名师和科研骨干,先后56人次荣获军队院校育才奖,108人次获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1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5人获得全军优秀教师,3人获得武警部队教学名师,3人荣获武警部队“十大忠诚卫士”称号。
02 专业介绍
实行4年制本科学历教育与首次任职融合式培养。学员入校后先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入学入伍军政基础集中训练,之后按学期进行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教学,期间穿插课程实验、部队实习、综合演练、毕业论文等各类实践性教学训练。学员日常管理实行连队化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一日生活制度实施,课余时间主要进行自习和体能、军事技能训练以及各种文体活动,还可以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各类大学生学习竞赛活动。
04 报考条件
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面试、体检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有关要求,且结论均为合格。其中,身高、体重、视力标准说明如下:
1、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合格。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专业合格: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其他专业合格。
05 录取
录取工作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我院实行提前批次投档,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之前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学院对电子档案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在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06 学员待遇
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享受供给制待遇,不缴纳学费,按标准定期发放军装、被褥和生活用品,每月发学员津贴和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和相应假期,每年按规定报销探亲往返车船费。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及其他文件规定有关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按规定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学员毕业后第一岗位任职,主要按所学专业分配至武警部(分)队相应岗位工作。
07 校园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