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示范区建设背景
2015年5月,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北京市在试点期内进一步深化开放改革探索。
2019年1月,国务院批复《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北京市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试点探索。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宣布,为更好发挥北京在中国服务业开放中的引领作用,将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020年9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正式由“试点”升级为“示范区”。
北京作为首个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承担着为全国服务业开放改革探索新路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积累新经验、为北京市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的使命。服务业扩大开放五年多来,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403项任务,形成了120余项全国首创或效果最优的开放创新举措,向全国和自贸试验区推广了6批25项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一批代表性项目在京落地,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利用外资、服务贸易等连续迈上新台阶,为国家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了有益经验,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综合示范区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基本健全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风险防控有力有效,为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提供更强的示范引领。
到2030年,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资金跨境流动便利、人才从业便利、运输往来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基本建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服务业经济规模和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
综合示范区建设内容
推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定位,突出北京优势产业,在金融、科技服务、数字经济和贸易、互联网信息、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医疗、专业服务、航空服务9大重点产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形成北京开放创新产业链,推动开放升级。
推动重点园区示范发展
围绕“产业+区域+政策”,推动在“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特定区域、金融街、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通州文化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的示范区域,实现产业开放与园区开放协调发展。
形成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制度创新体系
围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升监管与服务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等方面,努力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创新体系。开展政策联动创新,优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举措。
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的要素供给
从跨境资金流动便利、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人员从业便利、土地支持和技术保障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的要素供给,推动形成服务业开放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