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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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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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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作     者: 贺婷

作者单位: 西北大学

学位级别: 博士

导师姓名: 韩志斌

授予年度: 2016年

中图分类: K373.33 [历史、地理-亚洲史]

学科分类: 06 [历史学] 0603 [历史学-世界史]

主      题: 萨法维王朝 土库曼部落 王权 什叶派

摘      要: 部落一直在伊朗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片曾以灿烂的古波斯文明而称雄于世的土地上先后经历了阿拉伯部落、蒙古部落、突厥部落以及阿富汗部落的征服与统治。阿拉伯部落的征服为伊朗带来了伊斯兰教,突厥部落的征服让伊朗感受到彪悍的突厥文明和游牧文化。总之,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在伊朗不断地相互碰撞与融合,最终形成了伊朗以波斯文明为基础,融合伊斯兰文明和游牧文明的民族共同体。萨法维王朝正是伊朗这种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萨法维王朝建立于地理大发现、世界历史进入新篇章重要时期,是伊朗在饱受游牧世界八个半世纪的冲击和无数次社会动荡与分裂后的再次重新统一。萨法维王朝是以萨法维教团为基础,先后以伊斯兰教苏菲派和什叶派为纽带,在土库曼部落组成的基兹尔巴什军队(Qizilbash,直译为“红头军,因戴红色头巾而得名)的军事支持下建立起来的统一王朝。王朝建立后,土库曼部落逐渐从国家的支持者转变为权力的争夺者,什叶派被立为国教,此后,发展成为占伊朗主导地位的宗教。因此,如何处理和平衡国家与土库曼部落之间的关系,什叶派与国家的关系,成为贯穿萨法维王朝历史嬗变的重要问题。本文全面阐释萨法维王朝在200多年的历史演变进程中,部落与国家的逻辑互动,以及部落、国家与什叶派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借鉴政治学、宗教学等学科的知识体系,以便能更加客观、深入地论述相关问题。本文由7部分组成,绪论和结语部分分别讨论了研究的意义和主要观点。正文部分共有五章,以时问顺序论述了贯穿萨法维王朝历史的两大问题:萨法维王朝时期国家与土库曼部落的关系,什叶派在萨法维王朝时期与土库曼部落、国家的关系。第一章主要论述了萨法维王朝的建立和土库曼部落的起源。本章论述了萨法维家族在伊朗西北一隅如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脱颖而出,并且在历经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后,在伊斯玛仪时完成祖辈心愿,成功夺取伊朗统治权的过程。在此期间,萨法维王朝的前身萨法维家族与土库曼部落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双方因为共同的目标和利益结成了坚固的同盟关系,萨法维家族以宗教为纽带,将土库曼部落完全掌握在手中。第二章分阶段讨论了从伊斯玛仪一世到胡达班达统治时期国家与部落的关系。通过对萨法维王朝初期国家与部落的关系进行详细梳理,本章得出的结论是,以查尔迪兰战役为时间界限,在战役失败后,土库曼部落开始对伊斯玛仪的神圣权威产生质疑,萨法维王朝国家与部落的关系经历了从相互制衡到部落权力凌驾于王权之上,导致政治动荡的发展过程,这段时间是国家与部落的权力博弈阶段。第三章主要探讨了阿拔斯一世时期通过全面改革将部落权力成功限制的过程。阿拔斯一世通过大刀阔斧的国家改革最终成功分化了土库曼部落手中的权力,改革后的阿拔斯一世统治时期是萨法维王朝高度集权的时期。此时,王权将部落分权的政治传统暂时打破,部落屈从于王权。第四章则以阿拔斯一世之后的萨法维王朝时期为背景,论述了在土库曼部落权力被消弱后,萨法维王朝的中央集权发展达到了顶峰,但是,在失去土库曼部落的统治基础后,国家统治急转直下,最终亡于阿富汗部落之手的过程。因此,本章得出的结论是:以土库曼部落为基础建立的萨法维王朝在失去土库曼部落的这一强有力的政治军事宗教同盟后,也就失去了统治的根本基础,最终被其他部落所灭。第五章主要讨论萨法维王朝的另一重要基础,即什叶派与国家和部落的互动。本章全面阐述了萨法维王朝时期立什叶派成为国教的过程,什叶派乌里玛从依附于王权,到成为独立的社会阶层,最终影响萨法维王朝走向的发展脉络,以及土库曼部落与什叶派的关系。本章认为,什叶派在萨法维王朝统治的过程中充当了王权合法化的重要工具,在王权的扶植下成为独立的社会力量;土库曼部落在王朝初期充当什叶派国教地位的支持者,随着王权对部落和什叶派截然相反的态度,什叶派在王朝末期代替部落,成为左右国王的力量。总而言之,本文以萨法维王朝的历史发展脉络为背景,探讨了萨法维王朝时期国家与部落,以及什叶派与国家、部落的互动关系。

二、书刊阅览 读者可凭本人服务卡在馆内各阅览室阅 览图书。请注意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涂画任何标记,更不能损坏图书及书上的所附的标签、条码等。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密集书库及特藏书刊借阅除外),阅毕后请归架或放在指定位置;非外借书刊,读者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三、书刊借还 读者可通过借还机自助进行书刊借还。 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处理。读者在借还过程中请认真核对书刊信息,在自助操作中若发生异常,请及时与服务前台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所有书刊借阅均须凭本人证件,不可代借、冒借,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其借书,并当场将校园卡暂时扣押,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等处罚。

四、续借 读者所借图书如已快到期但仍需使用,可根 据权限,在到期前10天内,在网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

五、催还 为保证图书正常流通,提醒读者尽快归还书刊,凡关注图书馆微信服务号“西南科技大学图书馆信息服务”并绑定账户的读者,在其所借图书到期前、图书过期后将收到图书馆发出的催还通知;读者也可登录图书馆主页书目检索系统“信息发布”栏目查询“超期催还”信息, 了解是自己是否有图书超期;也可登陆图书馆网站中的“个人空间”、“我的图书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西南科技大学图书馆”、服务公众号“西南科技大学图书馆信息服务”查看图书超期信息。如图书馆或其他读者有急需,本馆有权调回处于续借期的图书。

六、图书丢失 凡图书遗失,读者可通过自行购买原版本或新版本图书进行赔偿,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赔偿:
1.1980 年及其以前出版的书刊按照原书价格的10倍另加10元加工费赔偿;
2.1981年-2010年之间出版的书刊按照原书价格的5倍另加10元加工费赔偿;
3.2011年及其以后出版的书刊按照原书价格另加10元加 工费赔偿;
4.孤本书刊按原价的10-20倍另加10元加工费赔偿;
5.期刊丢失时比照图书丢失赔偿办法办理。

七、图书污损 归还的图书若有污损,需依污损程度 不同进行赔偿:
1.封皮封底破坏,平装每本1.00元,精装每本5.00元。
2.有污损但不影响阅读的,按原书价的20%-30%赔偿;对散装和掉页的图书收取装订费,平装每本1.00元,精装每本5.00元。
3.若归还的图书存在被撕毁、缺页、开天窗和严重污损等情况,则按图书丢失赔偿的相关条款处理。
4.图书条形码损坏按10元/张赔偿,图书、期刊标签损坏 按5元/张赔偿。

八、图书超期 为保证公共图书资源的公平使用原则,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超期使用费,但单本最高不超过逾期图书价格。
所借图书自超期之日起,按每天0.05元的标准收取超期使用费,10日内归还的免收超期使用费;超期11日(含)以上的图书, 自第11日起,按每天0.1元的标准收取超期使用费;归还日期若处于寒暑假期间,可在开学后2周内归还,2周内仍未归还的图书,将继续计算超期。

九、图书退赔 若读者在办理完图书遗失相关赔偿手 续后,当年内又找回所遗失图书,且图书并未污损的情况下可到读者服务前台办理退赔手续。退赔时本人需持赔偿时扣款所用一卡通,至人工服务台办理退赔手续,赔书款及加工费不计息,所扣超期使用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