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通过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教育教学,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34条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高校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鼓励非遗进校园。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上述法律和政策要求,支持包括高校在内的大中小院校开展非遗进校园和非遗教育教学工作。
一、关于推动非遗校园传播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部门,支持各地依托非遗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一是支持各地面向大中小学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非遗展览、展演、体验、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非遗传承人进入校园、课堂进行展示或教学,组织学生到非遗展示传习场所、非遗工坊、大师工作室参观体验或到非遗项目所在地开展研学旅行,引导广大学生关注、支持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提升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二是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持续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支持京剧、昆曲、黄梅戏、秦腔等非遗项目赴高校演出,普及戏曲知识,弘扬戏曲文化。三是支持中国青年网开展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先后发布40个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和创新实践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围绕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方面,组织开展以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为内容的非遗传承实践活动。指导各高校面向大学生开设《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等公共艺术课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通识教育,结合实施本科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推动高校加强非遗相关课程建设,认定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概论”、内蒙古工业大学“非遗传承——蒙古族服饰文化之旅”、东华大学“非遗研培与社会实践”等课程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支持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线非遗相关课程,在校园内外形成了非遗传承传播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将继续做好非遗进校园工作,支持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课堂开展非遗鉴赏和传承实践课程,组织教师、学生到非遗展示传习场所、非遗工坊等参观体验或到非遗项目所在地开展研学旅行;支持高校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鼓励学校进一步利用好校史馆、博物馆等场地和媒体资源,广泛宣传非遗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厚植文化底蕴与爱国情怀。
二、关于支持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实践
2015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组织传承人群到专业院校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文化自信和传承发展能力。截至2022年底,全国120余所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举办各类研培班1220余期,覆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00余项,培训非遗传承人4.2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惠益非遗传承人超过10万人次。研培计划为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实践搭建了广阔平台,广泛惠及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实习实践。多所院校组织学生与非遗传承人开展结对合作,深入参与到非遗保护、传承、创新中,并支持学生依托非遗项目开展毕业设计和创新创业,形成了丰富成果。多所院校被命名为省级非遗研究基地、培训基地,与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所在社区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深厚的非遗科研教学资源,出版了一系列学术专著和科研成果,增强了自身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能力。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研培计划,鼓励支持在校教师和学生深入参与非遗保护实践。教育部将结合实施“时代信任铸魂工程”,大力发挥非遗育人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实践行动,通过作品征集、寻访重温、实践服务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开展社会实践、实地走访,走进非遗、感受非遗,指导师生创作反映非遗的优秀网络文化产品。
三、关于支持高校开展非遗教育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高度重视非遗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2021年以来,教育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式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启动了研究生阶段非遗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30余所院校开设非遗保护专业方向,成立非遗研究专门机构,设立非遗教学实践基地和传统工艺工作站,为深化非遗保护理论、丰富保护措施、培养专业人才发挥了突出作用。在职业教育阶段,《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专门设置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美术等中职专业,民族表演艺术、民族服装与饰品等高职专业以及戏曲表演、工艺美术等高职本科专业;确定16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推进非遗传承人“双向进入”,推动职业院校通过聘请非遗传承人参与教育教学与专业建设,不断增强相关专业建设能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非遗传承人才。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框架下,共同指导举办“全国高校非遗保护政策与实务培训班”,加强全国高校教师非遗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培养非遗专业人才。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相关工作,持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高校非遗相关人才培养能力,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融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8月8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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