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市税务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力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工作主线,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部署落实宣传学习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要义,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主动融入和服务“两个健康”大局,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紧盯组织收入目标,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确保“应收尽收”,为地方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通过巩固深化并拓展应用“五措并举”工作策略,强化减税办实体化运行,对标对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清单》,上下联动,内外协调推动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红利应享尽享。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通过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23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开展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政策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认真把好文件制定审核关,确保文件制发的合法性。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法制股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需要集体审理的事项,实行集体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在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下,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补录及日常采集公示工作。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
2.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一般程序处罚、简易处罚两套操作指引,明确处罚流程及口径问题,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有章可循。同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把握涉税违法程度,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责任意识,规范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
3.依法行使税收债权,严防应收税费流失。区局主动对接各级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建立完善的案件传递机制,确保各项欠缴税费得到及时清偿,有效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试行)》的要求,指导局内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税务干部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
2.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履行信息报送工作几率,严格规定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擅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相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将公平正义作为复议、诉讼案件的基本准则,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注重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增强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2023年,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建设“枫桥式”税务所。牢牢把握定分止争主基调,不断提高我局干部综合能力,着眼纳税人缴费人现实心理诉求,妥善解决涉税争议,积极推动“做实服务、不走过场、常态长效”的“零距离服务法”,以“三个一”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三个必须”矛盾快速响应机制,积极争优创建枫桥式税务所。2023年12月,我局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股)成功被命名为浙江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建设网格化内控机制。制定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方案及网格责任清单,依托总局内控监督平台中上级分享的自定义指标,按月进行扫描运行和推送,形成完整的问题核查闭环,实现风险防控信息化。
2.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内控平台,落实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并做好责任追究和整改效果抽查,在责任追究的同时,探索完善过错确认流程,发挥各责任部门在执法责任制中的良性作用,以严肃问责为手段,通过落实问责整改机制,减少执法过错。
3.扎实开展执法督察。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抓手,以各部门沟通协作为基础,优化监督检查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合理传导压力,确保各项税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定期举办税收政策培训会,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切实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新的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聚焦云上服务持续优化。进一步整合“税务中台”生态系统,对扣税扣费、个税申报、税款查询等简单业务实行即问即办。在“云电话”功能的基础上,上线小呼中心,依托自动触发、人工推送、即时交流等方式,实现“咨询%2B办税”一站式处理。企业开办、股权转让、注销登记一窗申请快速流转,全年累计通过“零见面”平台办理企业登记1644户、个体户登记5324户。搭建“税务蓝%2B邮政绿”合作模式,2023年共网申邮送发票787281份发票,辐射全市三区共4065户次企业。通过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云多端”部署、构建网上业务集中处理中心等系列举措,截止12月底网办率为98.59%,全市排名第七,综合掌办率为14.16%,全市排名第七。优化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加强电子税务局后台审批、咨询力量,构建辐射三区的非接触办税服务网络,累计受理电子税务局业务27466余笔,平均业务审批时限提速25%,云电话月接线量22591通,接通率保持在100%。
2.聚焦便民服务多点发力。持续优化征纳沟通平台政策落实“一竿子到底”作用,将市场主体按照行业规模和咨询内容抓取关键字形成8类特色标签,本地标签库实时更新,6.6万户入征纳沟通平台企业全部实现“标签化”管理。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咨询频率等标签化数据,精准描绘纳税人画像,依托纳税人学堂上架常见税费优惠,政策推送从无差别向个性化转型。征纳沟通平台1-12月活跃度99.69%全市第1。开展“金开益企说”活动,携手宁波银行为中小企业解难题、送政策,聚焦税费政策、便民措施、操作难点等内容,在线传递税收好声音,定期开展专题性、特色性活动,2023年累计开展直播6场,在线播放次数达5.38次,辐射企业1.02万户。开展中小企业标签化服务,开展“金开益企行”系列活动3场,对开发区“专精特新”企业多轮次开展实地政策宣讲,确保税惠政策应享尽享。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全面落实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通过会前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述廉述法等机制,牢固树立法律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制定和执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将法治专题培训作为重要培训内容。
2.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议事规则,根据调整后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5个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完善工作研究部署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等,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3年,我局在纵深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治工作规划部署的前瞻性需要进一步体现;二是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公职律师仅一人。亟待培育新生力量投入到法治建设中。
三、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依法治税组织保障
继续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党委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各项基础制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日常法治工作和专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提升税费治理效能,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严格执行长三角处罚裁量基准的同时,落实好首违不罚、非强制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文书等工作。深化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柔性执法,切实提升基层税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继续深化“税务+X”,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强化税收协同共治。
(三)坚持严管厚爱,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把牢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税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全局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全局法治信仰、法治思维的培育,提升每个干部践行法治的能力。加快培养税务法律复合型人才,持续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考试,打造一支高素质、精业务、懂法律的专业团队。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