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二,时间限定在1911年以前)为主题进行创作。

(2)微电影作品,应是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视频短片,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

(3)数字短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拍摄的各类短片。

(4)纪录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拍摄的反映人文、历史、景观和文化的短片。

(5)动画作品,是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三维动画,包含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动作设计、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

(6)新媒体漫画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传统手绘漫画创作和表现手法,创作的静态、动态和可交互的数字漫画作品。

(7)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界定数媒类作品专业组的专业清单(参考教育部2020年发布新专业目录),具体包括:

a.教育学类:040105艺术教育。

b.新闻传播学类:050302广播电视学、050303广告学、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050307T数字出版。

c.机械类:080205工业设计。

d.计算机类:080906数字媒体技术、080912T新媒体技术、080913T电影制作、080916T虚拟现实技术。

e.建筑类:082801建筑学、082802城乡规划、082803风景园林、082805T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082806T城市设计。

f.林学类:090502园林。

g.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03电影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T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2T影视技术。

h.美术学类:130401美术学、130402绘画、130403雕塑、130404摄影、130405T书法学、130406T中国画、130408TK跨媒体艺术、130410T漫画。

i.设计学类:130501艺术设计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T艺术与科技、130511T新媒体艺术、130512T包装设计。

备注:现有专业中如果涉及上述专业方向,视同按照专业类参赛。例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方向)视同专业组参赛。

(8)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9)本大类每个参赛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5名本科生(作者)完成,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

(10)每位作者在本大类(组)只能提交1件作品,无论作者排名如何。

(11)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2)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含作品的现场演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3)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