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健康对个人、夫妇和家庭的整体健康和福祉以及社区和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从肯定的角度看,性健康需要对性行为和性关系采取积极和尊重的态度,并有可能在没有胁迫、歧视和暴力的情况下获得愉快和安全的性体验。男女实现性健康和幸福的能力取决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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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关于性和性行为的全面、高质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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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自身易受无保护性行为不良后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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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性保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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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一个肯定和促进性健康的环境中。
与性健康相关的问题涉及面很广,包括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性表达、伴侣关系和快感。它们还包括负面后果或条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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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性传播感染和生殖道感染及其不良后果(如癌症和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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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怀孕和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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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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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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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做法(如女性生殖器切割)。
世卫组织至少自1974年以来一直在性健康领域开展工作,当时一个专家委员会的审议导致发表了一份题为“人类性行为的教育和对待”的技术报告(世卫组织,1975)。
从2000年开始,泛美卫生组织和世卫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专家协商会议,审查术语和确定方案选择。这些会议最终以2002年的一次技术磋商而结束,会上制定了以下与性健康有关的关键术语的工作定义。
性别
性别是指将人类定义为女性或男性的生物学特征。虽然这些生物学特征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因为有些人同时具有这两种特征,但它们往往会把人类区分为男性和女性。
在许多语言的一般用法中,性这一术语通常用来表示“性活动”,但出于技术目的,在讨论性和性健康时,最好使用上述定义。
性健康
根据目前的工作定义,性健康是:
“……与性行为相关的身体、情感、精神和社会健康的状态;它不仅限于没有疾病、功能障碍或虚弱。性健康需要对性行为和性关系采取积极和尊重的态度,并有可能在没有胁迫、歧视和暴力的情况下获得愉快和安全的性体验。为了获得和保持性健康,所有人的性权利都必须得到尊重、保护和实现。””
(世卫组织,2006a)
性
缺乏对性行为的广泛考虑,就无法界定、理解或实施性健康,而性行为是与性健康相关的重要行为和结果的基础。性行为的工作定义是:
“……人一生中的一个核心方面包括性、性别认同和角色、性取向、性欲、愉悦、亲密和生殖。性是通过思想、幻想、欲望、信仰、态度、价值观、行为、实践、角色和关系来体验和表达的。虽然性行为可以包括所有这些维度,但并非所有维度都获得体验或表达。性行为受到生物、心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历史、宗教和精神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
(世卫组织,2006a)
性权利
越来越多的人一致认为,如果不尊重和保护某些人权,就不可能实现和保持性健康。下文给出的性权利的工作定义是对与性健康有关的人权的持续对话的贡献。将现有人权适用于性行为和性健康构成了性权利。性权利保护所有人实现和表达性行为和享受性健康的权利,同时恰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并在防止歧视的框架内这样做。”(世卫组织,2006a,2010年更新)
“性健康的实现与尊重、保护和履行人权的程度密切相关。性权利包括已经获得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和其他协商一致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承认的某些人权。
对实现性健康至关重要的权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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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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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遭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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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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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包括性健康)和社会保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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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配双方自由和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结婚、组建家庭和结婚的权利,以及在婚姻中和解除婚姻时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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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子女数量和生育间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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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和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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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言论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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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犯基本权利而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负责任地行使人权要求所有人尊重他人的权利。
“人权提供了一个国际法律框架,在这个框架内可以兼顾所有人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和愿望。”
(格鲁斯金,2005)
近年来,国际人权文书越来越多地被用于支持和推动个人和整个社区的法律诉求,以便促使各国政府保证尊重、保护和实现个人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库克等人,2003年)。这里介绍的工作定义和方案编制框架以国际公认的人权为基础,为性健康方案编制提供了一种基于权利的方法。以下列出了性健康的关键概念要素。
性健康的关键概念要素
从整体和积极的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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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关乎幸福,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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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包括尊重、安全和不受歧视和暴力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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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取决于某些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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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关系到个人的整个生命周期,不仅关系到生育年龄,也关系到年轻人和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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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通过不同的性行为和性表现形式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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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健康受到性别规范、角色、期望和权力动态的严重影响;
需要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下理解性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