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影响力广的特点,特别是在促进社会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努力下, 辉县 市建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 辉县 市建筑业企业存在的问题。

1.在库企业资质偏低,竞争乏力。2018年一季度, 市在库的 35家(新乡市为316家)建筑业企业中,特、一级企业为零(新乡市特级1家,一级23家);二级资质我市仅有4家(新乡市97家)。 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新乡地区整体偏于低下,企业市场竞争乏力。

2.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在调研的14家建筑业企业中,有9家企业管理会乱,更有一家企业的管理人员不懂得建筑资质的分类,不知道自己能承接那些工程。企业这种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更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预测、防范。这就造成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不强,更甚至于企业生存都存在危机。

3.建筑人才紧缺。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人才问题日渐凸显,成为制约 市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市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大都以临时性人员为主,专业技术基础不扎实,难以适应建筑领域新技术或材料等的应用要求。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调研的 14家企业中仅有2家企业表示将会加强自身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身承接高技术含量工程的业务能力。建筑企业存在人员流动频繁、地域性广、行业竞争激烈等的行业特点,既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水平综合性建筑人才)。又加上企业对于培训的不重视,使得 市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不仅造成了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含量与先进水平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也不利于 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企业的以上缺点造成 市建筑业企业大都处于有活儿就干,没活儿就歇的生存模式,并且企业承接的工程,也大都是二包,更甚至于三包、四包,企业利润低下。在调研过程中,当提及需要市委、市政府提供什么帮助时,大部分企业的意愿都是希望从税费方面给予优惠,根本没有长远的打算。即使当前 市整体建筑业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但建筑业企业很难抓住这重要的发展机遇,都将在最底层挣扎,直至破产。

二、 辉县 市建筑业行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 市建筑业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前景乐观,但二季度建筑业数据却令人堪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应入未入企业较多。上次市政府督查 “四上企业”入库,认真核对了建设局提供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名单(55家),其中35家在库,剩余20家中,除6家应属于工业、商贸企业,还有一家没有资质证书不符合入库条件外,剩余13家属于应入未入的建筑业企业。目前,已有6家企业已提交了入库材料。

2、通过对市区建筑工地以及与建设局的沟通,发现有40家来辉建筑业企业在 辉县 市有建筑项目,通过对比项目库,这些由来辉建筑业企业承接的项目总工作量为 153.2亿元,为去年 市全部建筑业企业全年累计总产值的 12.4倍(2017年 市建筑业企业全年累计总产值为 12.4亿元)。由于这些来辉企业未在我市注册落地,因此按照国家统计所属地原则,其数据不计入我市统计序列。

三、建议与对策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一是要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及完善,为建筑行业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保障。二是不仅要注重来辉企业在 辉县 市安家落户,还要呵护建筑业企业,将个别有发展前景的建筑业企业培育成市场竞争力强龙头企业,三是支持和鼓励数量众多的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的特色化经营方向转变。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 市建筑业企业优化调整企业结构,积极推进建筑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对于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等加以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建设的科技含量。提升建筑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以信息化为手段,拓宽信息渠道,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信息支撑,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建筑企业的发展质量。

3、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建筑企业注重人力资源建设,让他们认识到人力资源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交流、考察、项目等各种形式进行自身建筑人才的专门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4、建议建设局加强对应入未入建筑业企业的督促,按照豫统文(2017)122号(联合住建厅)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入库。另外,要加强对来辉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引导企业在 市安家落户,避免 市统计数据以及税费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