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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乙宇同(朝鲜语:어을우동,1430年-1480年),也作於宇同(어우동)、
於于同
(어우동)、於乙于同(어을우동),
朝鲜王朝
成宗时期的女诗人,作家及画家。本姓朴,本名不详,承文院知事朴允昌(박윤창)与夫人郑氏之女。
- 逝世日期
- 1480年10月18日
- 主要作品
- 《扶余怀古》
- 本 名
- 於乙宇同
- 外文名
- 어을우동
生平经历
朴氏出身
士族
,是
两班
家庭的大家闺秀,后嫁给
朝鲜王朝
宗室、
孝宁大君
嫡五子
永川君
李定之
庶长子
、
正四品
泰江守李仝(이동)为
正妻
,封为正四品
外命妇
惠人
(혜인)。但有人怀疑她的母亲郑氏亦有与他人
私通
,因为郑氏曾经说过人人都有情欲,只是她的女儿诱惑男性特别突出
[1]
,更有人指她并非朴允昌的亲生女儿
[2]
。 她的婚姻并不幸福,丈夫宠爱
妓生
燕轻飞
。有一次泰江守聘银匠回家制造
银器
,当时的惠人朴氏见到银匠,触动了情欲,就假扮
女仆
与他私通,泰江守发现奸情后就把她
休弃
并逐出家门
[3]
。
她被休后返回娘家,独自坐着悲叹,女奴见到她在叹息,就安慰主人不要伤心,并介绍出身颇为高贵且容貌姣好,曾为
宪府
都吏的
吴从年
与她匹配,朴氏答应了。
[4]
一天女奴邀请吴从年来到,朴氏就和他发生关系。自此她就经常遣女奴在外物色美男子,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甚至良民
[5]
、奴隶
[6]
也有。《
朝鲜王朝实录
》和《燕山君日记》都有不少她与男子私通的记载,而她遇到一些特别喜爱的男子时,还会把他们的名字刺在身上,例如把李澜、朴强昌的名字刺在手臂上
[7-8]
,把甘义享的名字刺在背部
[9]
。
有时她会假扮成
民女
[7]
、妾侍
[10]
、
妓生
[11]
,经过男子的家门前,或打扮得很漂亮地出游、荡
秋千
,不少男子一看见她就对她有意
[10-12]
,然后和她同床共寝。后来她成为当时有名的
荡妇
[5]
,艳名远播,有些男子就主动找她,想和她发生性关系,有些以假身份接近她,如良民李谨之知道她热衷于性事,就假称自己是方山守李澜的伻人(
使者
)去见她
[5]
,有些男子甚至胁迫她发生性行为,例如
密城君
的家奴
知巨非
看见她在刚天亮时在外,就说要把她乘夜外出之事宣扬,令她下狱来威胁她与他发生关系
[6]
。除了男子喜欢找她外,她也会主动引诱男子。
后来於乙宇同被
方山
守
李澜
逮捕入狱,李澜说如果乙于同把所有和她有过性关系的人都供出来,她就可以免除重罪
[13]
。于是她就列出了一些人名,但当中的
鱼有沼
、卢公弼、金世勣、金偁、金晖、郑叔墀都没查出曾经和她发生过关系,方山守就说鱼有沼曾在於乙于同隔壁借宿,然后暗中派人邀请她到祠堂发生关系,并送她玉环为信物;又说金晖在社稷洞遇到於乙于同就借了路边的住家与她性交
[14]
。
朝中大臣对於乙宇同一案如何判决有不同的看法,
郑昌孙
[15]
、
金国光
、姜希孟
[16]
、李克培
[17]
、洪应、韩继禧
[18]
、左
承旨
蔡寿、左副承旨成伣
[19]
等人认为,於乙于同按刑律罪不至死,建议
朝鲜成宗
依律把她远配;但沈浍
[20]
、尹弼商
[21]
、玄硕圭
[22]
等人认为於乙于同身为
士族
之女、
宗亲
之妻,却无论亲戚贵贱,都可以发生关系,可谓
伤风败俗
,向成宗建议把她处死。最后在成宗十一年农历十一月十八日按《
大明律
》下令把她处以
绞刑
[23]
,并把她的名字从《璇源录》削除
[24]
。而证实和她有过性关系的人都因应身份地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由
杖刑
至
极刑
不等
[25]
,只有
李承彦
因为擅长射箭和精通
音律
,并且不知道
于乙于同
为
士族
女子,因而得到赦免,可以考
科举
。
[26]
评价
於乙于同身为
士族
女性,却有多名性伴侣,是当时朝鲜的儒家社会和封建
礼教
所不能接受的。当时朝中官员无论是否赞成把她处死,都认为她的淫乱至极,形同
娼妓
,败坏纲常,把她视为
淫妇
、妖女。但另一方面,於乙于同颇有才华,写有不少
汉诗
,《慵斋丛话》(용재총화)、《松溪漫录》(송계만록)、《大东诗选》(대동시선)均有她写有汉诗的记载。其中《扶余怀古》是较为人知的一首。
然而《松溪漫录》、《秋江冷话》虽然肯定她的诗才,却仍然对她有淫乱和风纪败乱的负面评价。虽然她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封建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规范,但《
慵斋丛话
》中却有记载她被处刑时有良家子女为她流下同情之泪
[27]
。而她的母亲郑氏则认为人人皆有情欲,於乙于同诱惑男性之举亦不过是比较突出而已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