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等多家媒体7月报道:近日,美国媒体纷纷发表文章,批评各州的法官选举制度改革在“卡帕顿诉马西案”之后,仍然进展缓慢。2009年3月3日,联邦最高法院在“卡帕顿诉马西煤炭公司案”(Caperton v.Massey)的判决中,撤销了西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在一起上诉案件中的判决。在这起案件中,上诉方马西公司是该州最高法院布伦特·本杰明大法官的选举赞助人,本杰明却未主动申请回避,并在表决时投出关键性一票,使马西公司反败为胜。
美国联邦法官与少数州的法官以总统或州长直接任命的形式产生,但有39个州的法官是以选举形式产生的。既然有选举,就必然涉及捐款、赞助以及审判回避等司法伦理问题。“卡帕顿案”后,联邦最高法院、美国律师协会(简称ABA)建议各州对法官选举、法官回避制度进行改革,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西弗吉尼亚州州长甚至成立了专门的司法改革独立委员会,着手解决法官选举制度可能带来的司法不公,并邀请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出任主席。但是,西弗吉尼亚州议会否决了委员会提出的改革方案。该州最高法院虽然在2010年修订了上诉程序,但没有对回避程序进行调整。此外,内华达、威斯康星等州也拒绝改革其法官选任制度,只有亚利桑那、爱荷华、密歇根、密苏里、纽约、俄克拉荷马、犹他与华盛顿等8个州部分采纳了ABA提出的改革方案。(何 帆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