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2020年7月29日习近平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高校要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分类培养。结合上述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
注:2023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名额为92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80人,分配给
我院的硕士国奖名额2人,博士国奖候选人名额1人(参加学校联评)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奖励类别
国家奖学金
用于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量化打分。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 英语通过六级或六级总分达425分以上;
2. 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
四、分类评价
国家奖学金
符合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文章被二区以上SCI收录;
2. 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
3. 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经费进入学校帐户;
4.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
第二、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有参加校级或者院级学术擂台赛经历。
第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成果以国家奖学金评审截止日已发表、已颁发、已获批、已出版等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定),且已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署名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发表论文代表作不超过3项。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xinxi.yjsy.wmu.edu.cn/jxj/page/student/jcxjxjbz.htm)--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奖助申报界面科研业绩需要勾选后才能录入)。同时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导师签字推荐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10月5日16:30前提交至科研楼北栋B707,邱天乐收;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1245422575@qq.com,
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张三+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
2.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y.wmu.edu.cn/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点击教师服务系统用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评奖-奖学金-奖项名称-国家奖学金完成审核。
3.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打分、排序。拟推荐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申请组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等工作。
2.学院依照中央破“五唯”有关要求,坚持科学教育评价正确导向,在注重学术能力及成果标准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和优化评审标准和量化指标,全面考量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学院通过开展现场评审答辩会等方式评选确定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博士研究生按照分配名额推选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答辩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院要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有效。
4.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与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等优秀奖学金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七、材料报送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4.《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生汇总表》及《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纸质版,品德素质加分项(F1)和能力素质(F3)加分项统计校级以上材料证明。
相关材料需严格按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
八、特别说明
对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得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评奖评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业绩材料(以论文录用发表时学校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为依据,《预警期刊清单抄告单》 (温医大办第2152号)、《关于调整《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的通知》(温医科[ 2023 ] 6号))。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