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7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5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8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大厦鹏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金平区富隆食品厂生产的椰丝花生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盛太综合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之恋棉花糖和七彩屋棉花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黄圃凯隆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新兴县百年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香辣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山市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东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鸡蛋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揭阳市榕城区林吉爱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海水蟹(扁蟹),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龙华区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猕猴桃(即食徐香猕猴桃12个装),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民盛市场林平源销售的冰鲜泥猛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满果(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妮小熊竹盐黄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尾市信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信诚商场香城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遇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1.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