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6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安全高效煤矿等先进产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全高效煤矿代表着我国煤炭工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实现煤炭稳产稳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坚实基础。国家高度重视安全高效煤矿建设,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释放先进优质产能,加快智能化煤矿建设,推进煤矿绿色转型升级,出台智能化标准、科学研究、金融贷款、等相关政策,全面推动煤炭产业提质增效,引导煤炭行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关于鼓励支持煤矿开展绿色智能开采

(一)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制订出台《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智能化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煤矿智能化建设政策文件,指导各产煤省区、煤炭企业以全国首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为引领,推动加快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将智能化建设作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优先支持领域,组织召开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研究推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有关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合理架构,分级分类推进智能化标准建设。

(二)发挥智能化煤矿示范带动作用。审核确定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杨家村煤矿等71处煤矿为首批国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举办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布景展览和现场观摩,示范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推动煤炭产业改造升级。截至2023年4月,全国已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43个、掘进工作面1277个,其中首批示范煤矿产能6.2亿吨/年,单面平均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年,减人增安提效效果明显,为煤炭安全增产增供提供了支撑。

(三)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结合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鼓励煤电、煤化等产业一体化发展,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提升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有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能力,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截至2022年底,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矿井水利用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均有提升,煤炭产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二、关于加大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

强化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可控能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装备自主研发和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支持绿色智能开采、清洁低碳高效利用、重大灾害机理、煤基多能耦合等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研究,破解制约煤炭发展的科学技术难题。集中力量攻关引领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设施装备,建立煤炭科技发展重点清单,发布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鼓励开展先进装备自主研发和科技攻关,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增强煤炭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三、关于完善安全高效煤矿税收优惠政策

(一)开辟绿色金融通道保障能源供应资金需求。出台《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将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纳入统计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煤炭洗选加工等煤炭清洁生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印发《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42号),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煤炭、煤电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满足能源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助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二)优化完善能源行业金融信贷保险服务。鼓励银行优化授信条件,新增区域差别化信贷额度,重点支持保供、调峰等项目,积极支持煤炭、煤电等行业优质企业兼并重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完善能源企业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管理,确保保供资金投放准确、专款专用。指导保险机构为煤电煤炭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开展风险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减低出险概率,全力支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企业正常生产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