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出铁道部窝案的女商人丁书苗今天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丁书苗被控向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两人行贿共计8900余万元,非法经营多达30余亿元。据悉,其30余亿元非法经营所得已被司法机关追缴,这些钱大多被她用于投资。

幕后推手刘志军

58岁的丁书苗是山西人,案发前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学文化程度。出身穷苦的她从收鸡蛋、开小饭馆的小贩做起,后经营煤炭运输生意。上世纪90年代,丁书苗经人介绍结识了刘志军。在刘志军的帮助下,她投资高铁相关行业,非法获益达30多亿元,被称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2010年12月24日,丁书苗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被抓后很快供出了幕后推手刘志军。

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经查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检方认为,丁书苗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九千万行贿两人

丁书苗被控两项行贿犯罪事实,除向刘志军行贿4900万元,还被控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4000余万元。

丁书苗向刘志军行贿的4900万元中 ,4400万元是帮刘志军“捞人”,为被纪委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避免自己被牵连。

检方还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经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据悉,范增玉因涉嫌受贿罪已被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

否认性贿赂一说

据了解,丁书苗案已于9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因丁书苗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此前已经出现过两次脑出血症状,法院特地在法庭外安排急救车以防不测。在庭前会议中,丁书苗对于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接受任何刑事惩处。

有媒体曾报道称,丁书苗曾出资安排刘志军与多名女性嫖宿,新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中不少女演员也被“潜规则”,但起诉书并未涉及“性贿赂”之事,丁书苗本人也坚决予以否认。

检方还认定,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丁书苗行贿犯罪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和非法经营犯罪的违法所得在本案及相关案件中进行追缴。据了解,丁书苗的博宥集团资产和其个人财产全部被查扣,全部被扣押冻结资产数额已达到涉案的30余亿元,足以挽回案件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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