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简介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其前身是1997年4月成立的北京大学艺术学系和1986年成立的北京大学艺术教研室,除承担艺术学门类的专业课外,还面向全校开设艺术类公共选修课和大类平台课程,并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艺术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在全国第三次学科评估中,北大艺术学理论学科名列第一。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获得A+,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学科,在首批一流学科评估中获得专家充分肯定,各项指标均为第一档,入选第二批国家级一流学科。艺术史论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下设四个系:艺术理论系、艺术史系、艺术管理系、艺术教育系。同时设以下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基地、文化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北京大学影视戏剧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昆曲传承与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昆曲传承基地)、北京大学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曹雪芹美学艺术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书法教育与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一个北京大学数字媒体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领导型媒体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同时得到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强力支持。
学院坚持从蔡元培先生传承至今的目标:向全体大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并着重培养艺术研究、艺术批评、艺术教育和艺术管理的高级人才,培养有深厚文化修养的专业艺术家,培养复合型的艺术人才,培养中国传统艺术的高级研究人才,通过面向社会的艺术教育、艺术评论,以及在文化产业、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岗位设置
承担艺术理论、艺术史(含美术史、戏剧影视史、音乐史等)、艺术管理、艺术教育等专业教学科研任务
1.戏剧与影视学、艺术理论与艺术史、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音乐学等专业方向;
2.接受过完整的艺术学教育,具有艺术学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高级职称、成果突出者可放宽至55周岁。
3.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卓越的科研能力,在同年龄段学者中处于领先位置。
4.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用英语讲授相关课程。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753176
电子邮箱:
bjdxboya@163.com
联系地址和邮编:北京大学红六楼105室,100871
三、应聘材料
本年度招聘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4月1日;第二批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7月1日-9月1日。标题请注明:应聘2023年教研系列-姓名。
1.个人求职申请(需要本人签字)
2.个人详细履历(包括任职证明、教学陈述、研究陈述、发表列表等)
3.个人未来3-5年学术工作计划
4.个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3篇/部)
5.艺术学院教学科研
申报表(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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