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报告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统计信息。
说明 前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前款(1)、(2)、(6)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3)、(4)、(5)、(7)项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列处罚: 1、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个体工商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列处罚: 1、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1 对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在相关违法情形未改正前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2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3 社会有关组织的信用约束。如银行、电商平台、交易相对人、其他政府部门。
  • 1 因逾期未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如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属于企业的,先补报年报,然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多年未年报,被多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按时间顺序先后重复上述操作。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入口: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网上办事栏目,点击 “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然后凭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按提示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企业通过系统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其是否已补报年报,对已确认补报年报的,将于次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登录年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状态,不需另行提出申请。
  • 2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属于商事主体。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部实行网上报送年度报告。代表机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网上办事栏目,点击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 进入系统登录首页,凭注册号、经办人姓名登录系统提交年度报告。
  • 1 、如何设置商事主体市场监管联系人?

    答:初次设置市场监管联系人联系信息的商事主体,可在登录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时,选择一名系统已记载联系信息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联系人或税务经办人作为市场监管联系人。系统未记载相关人员的联系信息或需修改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的商事主体,可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置或修改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

    2、登录系统后,只显示“自行公示信息”标签,看不到“年度报告信息”标签,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浏览器的分辨率设置不当会造成上述问题。请将电脑桌面的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或者调整IE浏览器的缩放比例(字体调小),“年度报告信息”标签即可正常显示。

    3、填写年度报告信息时,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无反应,怎么办?

    答:当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无反应时,表明用户页面与服务器的数据交互可能出现问题。建议用户刷新网页,或者重新登录系统。

    4、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后,如何确认年度报告信息是否公示成功?

    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商事主体公示的信息,如系统已显示商事主体报送的年度报告信息,则可确认公示成功。

    5、如何补报上一年度的年报报告?

    答:直接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系统,系统会在年度报告标签页面上方的下拉框自动显示需补报年度的信息,如“2013年度(未公示)”。企业按提示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信息,即完成补报年报。如企业补报多年度年报,应从最早年度开始补报。

    6、年度报告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如何填报?

    答:对于年报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商事主体可授权税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年度纳税申报的有关数据。

    7、年度报告中的社保信息如何填报?

    答:对于年报中的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等社保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共享社保部门的有关数据,不需商事主体自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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