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二元論乃是凡認定某一對象(如人、宇宙、物質、實有或命題)是由兩個截然不同部分所組成,或認為某一事物之運作(如宇宙之運動)是根據兩個不同原則的主張,均稱為二元論。如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約二元論是將實有(reality)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部分,一個是由理念形式所組成的可思及的世界,另一個是由具體事物所組成的可經驗到的世界。笛卡爾(R. Descartes, 1596~1650)的二元論是將實質(substance)區分為具有展延性的實質和其思考性的實質,和人是由「身」和「心」兩個不同性質的部分所組成。康德(I. Kant, 1724~1804)主張所有的命題可分為分析的(analytic)和綜合的(synthetic)。有些哲學家將知識分為實際的知識(Practical Knowledge)和技術(Technical Knowledge),都是一種二元論。與二元論的主張不同的是一元論(Monism)和多元論(Pluralism)。
與教育活動關係最密切的是心理的二元論(Psychological Dualism),提倡者有柏拉圖和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但以笛卡爾為代表人物。
笛卡爾認為人是由心靈(the mind)和身體(the body)兩部分所組成。身體是具有展延性的實體,在空間占有位置,也有形狀,不具備意識能力;心靈則是具有意識的實體,能有各種的心理狀態(如思想、情感、記憶、知覺、情緒等),但不占空間位置,也沒有形狀。身體和心靈是分開而不同的實體,兩者能夠分別獨立的存在;換言之,心靈的存在不需以身體為基礎,而身體的存在也不需心靈的支持。笛卡爾以為心靈的存在是永恆的,不因肉體之毀滅而隨之毀滅(這一點與中國人的傳統想法頗為接近)。最重要的是,笛卡爾認為一個實體不可能同時具有展延性和思考性;但身體與心靈卻有交互影響對方的可能。
二元論一詞首見於海德(Thomes Hyde)有關宗教的著作中。吳爾夫(C. Wolff, 1679~1754)用之於說明心靈和物質之相對性。現代哲學中之「假設二元論者」(hypothetical dualist)承認外在世界之單獨存在,否定對此世界的直觀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