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考试科目选择: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51单独考试英语、725中外文学知识综合 835 命题创意或创作。均单独命题, 835 命题创意或创作为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任选其一。 ⑦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一致) ⑧考生必须在备注信息第一栏中填写“单独考试”字样。 “报考学校”、“报考点”、以及“考试方式”填报错误,则该条信息作废,考生须重新填报 2、 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 2020 11月10日之前将以下书面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北京师范大学 主楼 C区5047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100875; 电话: 010-58808276 收件人:赵曦): ①身份证复印件(凡姓名、身份证号更改的考生须提供户籍部门证明) ②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两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家的推荐信; ⑤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可由毕业院校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⑥至少2篇代表性文学作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⑦个人自述一份,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对所从事工作的认识,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设想等; ⑧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⑨打印版联系方式(含姓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初试科目: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 英语、中外文学知识综合、命题创意或创作。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值各为 100分,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复试安排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学制 3年,采用双导师制。学习 方式为非全日制形式,由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联合培养。学习期间学籍、培养环节、课程计划和成绩由北京师范大学管理,英语、政治和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其余课程实施和日常管理原则上为鲁迅文学院。 第一学年全脱产集中学习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从第二学年起为阶段性集中学习与创作实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第三学年完成创作考核与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