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亦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就江苏而言,近年来,全省上下联动,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成效明显。低收入群体“三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收入持续增长,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成为驱动其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成效显著,在责任落实、资金供给、政策配套等方面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厕改、垃圾处理、河道管护等重点工作进展明显,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江苏已进入到以缓解相对贫困和实现乡村振兴为主的新发展阶段。
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客观地看,当前江苏乡村内生动力相对欠缺、外生依赖性较强、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实践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从制度设计、资源调动、主体协同等方面予以统筹优化。
相对贫困现象需要重点关注。一是低收入群体兜底保障供给有待加强。当前仍存在一定比例的低收入边缘户,遇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时返贫可能性较大,且部分地区对于低收入户认定标准的调整相对滞后或缺乏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导致部分原建档立卡户因失去社会保障而返贫。二是部分乡村地区产业发展水平有待加强,存在基础薄弱、集聚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农业资源利用的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特色产业数量少、规模小,产品产业缺乏深度。三是部分村庄的外部财政与金融资源融入效果较差,内生持续动力不足。一般而言,帮促村庄对于财政帮扶资金依赖性较强,集体经营性收入主要依赖于过去投入的扶贫资产,自主内生发展的产业不够,发展后劲不足。小额扶贫贷款的个人有效信贷需求不足,成熟的产业项目较少,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难做实。四是乡村振兴局体制机制不健全,职能不明确,人力缺口较大。不少县区虽已设立乡村振兴局,但是职能处室设置和人员编制尚需明确,部门权责和管理机制仍需厘清,机构的编制、人员、资金到位情况等也有待优化。五是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仍需强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存在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资金不足,长效治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的问题,“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依然存在。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应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联合资金和人才要素,优化政府治理、产业发展和人才支撑,总结推广既有经验,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识别相对贫困人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关注低收入户,利用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完善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和流程,提高低保资助水平,通过靶向救助、就业帮扶、临时救助等手段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防范规模化返贫现象发生。
二是整合多方社会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挖掘发挥地区资源禀赋优势,加强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吸纳社会资本,激发农户产业发展信心和有效信贷需求,推动多方资源整合,多方主体协同,更大程度撬动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向农村地区投入,发挥资源合力,实现“内部资源+外部资本”相融合,提升产业发展内生活力。
三是优化政府工作职能,改善人居环境水平。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定位,完善机构设置,以“正式编制+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补充人员配备。另外,健全各级政府环境整治规划机制,推进“厕改”和污水处理重点工作,建立政府、农户多元环境整治投入机制,加大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村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四是调动多方成员参与,扎实人才振兴基础。通过专家讲授和技术培训等手段培育有能力振兴乡村、有责任感留在乡村的本土乡村能人。同时,推进帮促工作队等外部人才输入,并着力实施“我的家乡我建设”“新农人”建设等活动,鼓励能人返乡。最后,还要强化相对贫困人群的自我崛起意识和能力。
五是延续政策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推进“五方挂钩”和富民强村帮促工作等成功的政策做法,推广黄桥、茅山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经验,学习推广地方具体的典型案例,建设不同资源禀赋形成的地方特色案例库,鼓励地方比对自身特色和现实诉求,借鉴案例成功经验。
(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本文系2023年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课题“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研究”〈项目编号:23SSL06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