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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一位大神作者”南派三叔“卖版权的心酸之路,
南派三叔本名徐磊,自2007年开始创作《盗墓笔记》系列、《大漠苍狼》系列、《怒江之战》、《藏海花》等作品,被誉为中国探险类第一畅销书作家。
南派三叔通过卖版权,将其作品变为外文出版物、网剧、电影、话剧,并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道具、景观等进行衍生品开发。通过这些
南派三叔几次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
但是,南派三叔卖版权的道路充满坎坷,光是跟被许可方的版权纠纷就闹了好几次,全是因授权合同内容不明确、混乱造成。
《盗墓笔记》页游版权纠纷
2009年南派三叔将文字作品《盗墓笔记》改编为网页游戏的权利授予上海简读公司,并约定上海简读公司可再许可或转让他人使用。后上海简读在2010年将同样范围权利转授权给千橡网景公司。千橡网景公司将《盗墓笔记》改编为移动端游戏。
南派三叔认为自己在2009年签署的《盗墓笔记》改编网页游戏的授权协议不包括移动端的手机游戏,所以千橡网景公司超越了授权范围,属于对《盗墓笔记》版权的侵权,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PC端网页游戏与移动端游戏的游戏终端不同,且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最终,判决千橡网景公司改编移动端游戏超过授权范围。
虽然南派三叔赢了,但诉讼耗时一年,赔款总共12万,减去成本,也是所剩无几。
科技是进步的,未来是未知的。所以为了避免上述版权纠纷,各位权利人在卖版权的时候,有必要采用列举的方式来明确版权中各项权利的适用范围。例如:上述情况可以约定为:改编权范围仅限在PC端网页游戏使用。
《盗墓笔记》漫画版权纠纷
2014年
曾获得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的文学作品独家授权的盛大文学将该小说的漫画出版权二次授权给了上海童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派三叔认为盛大文学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自己的同意,将版权再次授权给童石属于对自己作品版权的侵权行为,随将对方告上法庭。
南派三叔告告告,打官司上瘾,显然是
之前太冲动地卖卖卖……授权合同签的太混乱……
最终,南派三叔选择撤销诉讼,双方庭外和解。
版权作为无形资产,可以不限次数、不限地域、不限范围的进行交易,所以作为权利人在签署版权授权合同时要保留自己对作品交易的知情权。例如:上述情况可约定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二次授权给他人使用。
经过前两次的经验,南派三叔学聪明了
南派三叔收回《盗墓笔记》版权
2012年12月5号南派三叔和上海承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同时约定承宗文化需在1年内开机拍摄。截止2013年底,南派三叔发现此公司仍未履约,于是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宗文化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通知。
随后,南派三叔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欢瑞影视,这才有了后来我们所看的《盗墓笔记》电影。
合同中明确约定,签署一年之内,如果不能开拍,有权解除合同。南派三叔这次卖作品的电影改编摄制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卖版权要明确期限,这样即使耽误一两年,我们自己的版权还是可以收回来。”
畅销书作者通过“卖版权”的方式,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运营,以获得经济利益和作品影响度。在签署授权合同时,需谨慎。一是可以找业内版权运作较为成熟的公司;二是在授权合同中约定限定条件,比如:权利使用具体方式、明确知情权、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甚至还可以限制作品影视改编的导演和演员等条件。
毕竟,很多作家一生也的巅峰之作可能也就一两部,就像是《哈利波特》的罗琳,如果她不好好的对《哈利波特》系列版权进行运作,可能现在还在咖啡厅苦恼孩子的下一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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