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循序渐进积极扩大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正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随之日渐深入人心。自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全国开展以来,改革在适宜性、规范性等方面的探索路径逐渐清晰,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然而,由于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尚不健全,签约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签约方式有待优化,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唯有以改革不断创新服务供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方能真正让家庭医生当好百姓的“健康守门人”。
要健全长效机制,改变“签而不约”。2020年,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全覆盖。然而,“签而不约”“为了签约而签约”的现象依然存在。《指导意见》从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提高激励和保障政策供给水平,系统、协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譬如,有序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渠道,优化签约方式,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增加签约服务的供给能力,更好地形成贴近群众生活的服务平台;推广弹性化服务协议,以满足各类人群的多样化需求;完善激励机制,让服务质量与居民满意度挂钩,真正激发家庭医生的“内动力”。
要强化协同协作,为家庭医生撑腰。家庭医生只是实现分级诊疗的一个环节。为了让家庭医生制度发挥实效,就必须系统科学地配置医疗体系资源,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同协作,通过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之间的绿色转诊通道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健康服务,正是为了发挥家庭医生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首诊、转诊作用,全方位地为患者分忧解困,推动从“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