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2.0版)》的解读

一、《2.0版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消防〔2023〕262号)文件精神,建立适用于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规划、建设和消防的审批管理规则,进一步提升我市既改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质效,持续完善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稳妥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2.0版方案》。

二、 2.0版方案》计划如何完善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通过出台《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水平评估标准》,助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更好开展活化利用;通过出台《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填补现行规范标准空白,提升我市地下车库电动车充电的便捷性和安全性;通过明确新兴经营场所防火设计标准,促进新兴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三、如何优化小微改造项目消防审验管理?

对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既改项目(属于住建部51号令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情形的除外)消防备案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对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既有建筑改造活动(属于住建部51号令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情形的除外)原则上不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实现消防审验事项从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检查,赋能小店经济、激活市场主体、释放消费活力。

四、既改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可简化什么要件材料?

各区已建立既改项目全周期闭环监管机制的,在受理既改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时可将竣工验收报告材料简化为消防查验情况报告。

五、 既改项目如何提高消防审批效率?

既改项目改造利用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前可向消防审验部门申请先行开展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以避免修改图纸等占用审批时间,待法定要件齐全后正式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提高审批效率和一次性合格率。

六、如何强化既改项目监督检查和审批服务?

通过加强既改项目施工过程监督和执法,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和消防审验有效衔接,助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通过加强既改项目投用后的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七、“三原项目”如何推进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且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改造实施主体应当编制消防实施方案,项目所属区、江北新区组织相关部门参照特殊消防设计论证程序开展论证,翻建后不得降低并确保改善、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方案经批复后作为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阶段消防查验的依据。

八、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问题?

对因历史原因导致竣工材料缺失,未能取得消防手续但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采用“双评估”方式摸清、提升消防状况,技术审查合格和消防评估低风险报告作为房屋竣工材料中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畅通历史遗留项目确权办证路径。

九、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确认路径有无扩充?

政府投资类既改项目改变使用功能除可按照《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1〕2号)实施外,经市或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或区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更新方案批复意见也可作为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的依据。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2.0版)》的通知

主办单位: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方式:025-83725954 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ICP备05004952号-7 网站标识码:3201000055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354号

您是本站第 显示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