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渣泛起的监守自盗现象并不罕见,物业与保安都难免会对长期空置的他人房产心生邪念。在近日浙江温州的“业主空置房被物业当宿舍”事件中,当事人谢先生的房子竟然被物业保洁与保安住了两三年,事发之后物业还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也未办理入住,物业有权管理”为由振振有词,这无疑是以“物业管理”之名,侵犯业主对私人财产的处分权。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则离奇事件引发关注。根据网红“痞幼”的爆料,她在海南三亚的一栋别墅遭遇非法入侵:一名陌生男子从海口骑共享单车到三亚,发现痞幼的别墅无人居住就翻墙进去住了下来,一共住了十余天还喝光了六瓶茅台。痞幼感慨说,“吃瓜吃到自己头上。”
从三亚警方的通报来看,当事男子朱某龙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擅自侵入他人住宅,涉嫌入室盗窃。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本案中,当事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达十余天,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而从偷喝六瓶茅台的案情来看,此人还或面临盗窃罪的指控。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根据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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