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鞍山市岫岩县牧牛镇纪委接到某村书记、主任刘某问题线索,因该线索涉及该镇经管站干部,镇纪委办案人员有点“拉不下脸”,而迟迟没有办理。

“这个案子应该我们镇纪委办理,但是这名同志是经管站的干部,平常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点拉不下来脸。我们就向县纪委反映情况,县纪委立即协调邻近乡镇的纪委干部到我镇负责办理这个案件。”牧牛镇纪委委员潘福生说道。

最终,县纪委执纪监督室协调黄花甸镇纪委同志审查该案,牧牛镇纪委依据审查结果,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这是岫岩县纪委监委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基层纪委“拉不下脸”“下不了手”“人情案难办”等问题的缩影。

全面整合,把监督力量统筹起来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干”“不想干”“不会干”的问题,岫岩纪委监委在省、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格局,着力在力量整合、方式转变、压力传导上下功夫,让基层纪委成为“拍蝇”主力军,仿佛一股清泉潺潺流淌于岫岩乡村陌野,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所谓“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格局,就是岫岩县纪委监委成立4个执纪监督室,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优势互补”原则,将全县2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赋予4个执纪监督室日常监督、业务指导、工作协调三项职责。2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统筹全县205个村(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组。县纪委书记牵头抓总,1名副书记分工主抓,指导4个执纪监督室传导压力,督促协作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执纪监督室统筹调度,盘活本片区“两专三兼”和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力量,实现人力最优化使用。注重厘清责任边界,压实乡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县乡村纵向调度、协作区横向配合的执纪监督工作模式。

有了好的监督模式,还要建立好的工作机制。岫岩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纪检监察协作区、派出执纪监督室、村(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组等工作规则,明确各自权责。洋河镇湾沟村党风廉政监督组成立以来,便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采访中,岫岩县洋河镇湾沟村党风廉政监督组组长任延敏说:“群众来找说心里话,以前都不敢来跟“两委”沟通,现在监督组的建议,村里也都采纳,老百姓很认可监督组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转变方式,把监督实效释放出来

为了保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章可循,县纪委监委实行线索集中管理、异地交叉执纪、联合审查调查、交叉监督检查、案件审理把关、总结交流点评6项机制。还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确定9类28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下发考核评价通报4期,对乡镇(街道)责任领导谈话提醒39人次,有效激发了工作干劲,倒逼了责任落实。

岫岩纪委监委注重转变思维方式,实现了办案多维度联动,在推动“四个转变”中提高“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实效。

变“坐等举报”为“主动出击”。年初以来,乡镇(街道)接受信访举报169件次,同比增长106%;主动发现问题线索93件,占信访举报总量55%。

变“单独执纪”为“异地交叉”。针对基层人情干扰多、办案阻力大等问题,按照“异地交叉、任职回避、主体不变”原则,实行异地交叉办案,乡镇(街道)纪(工)委提出申请,协作区统筹办案力量,对象不固定,一次一授权。

变“自主处置”为“提级办理”。某镇纪委发现一件“乱作为”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该问题线索应该由乡镇纪委负责办理。但该案件需要到县法院、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如果单纯依靠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很难协调各部门查明真相。岫岩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一室负责人赵颖接着说:“鉴于这种情况,我们随即提级办理,最后由县纪委执纪监督室直接对该问题进行执纪审查,最终查清了涉案的镇长助理、村书记违规违纪问题,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群众很满意。”对类似较为严重、情况相对复杂、自办压力较大、本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回避以及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协作区”可提出提级办理申请,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后实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变“各自为战”为“协同发力”。按照“常规业务自主开展、重大事项协同联动”原则,在“协作区”内联合督查,或跨协作区交叉互检。年初以来,岫岩纪委监委统筹各“协作区”力量,重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百日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千家进万户”、“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联合监督检查,共立案43件,处分60人,严厉惩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传导压力,把监督职责扛在肩上

如何促使乡镇纪委履职?岫岩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委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问题,又做了四个方面的新探索,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引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主动肩负起主业主责。

厘清主业主责。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意识,全县2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瘦身”,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退出的一定退出,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乡镇纪委“人员专职、工作专业、精力专一”,集中精力履行好自身职责,突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盘活人员力量。全面盘活“两专三兼”和村党风廉政监督组人员的力量,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组建工作组,将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由各工作组分兵把守,在乡镇纪委书记的统一调度下,发挥“全程监督”“贴身监督”作用,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

主动发现问题。打破以前“坐等群众举报”“只求完成办案任务”的工作思想,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监督,深入挖掘线索,主动发现问题。通过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重点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及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

强化监督检查。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县纪委通过清单定责、实时督查,采取跟踪式、一线式、反馈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2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考核,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严肃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责任落实体系。

“我们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乡镇党委履行全面监督、乡镇纪委履行专责监督、党委委员履行职能监督、‘两专三兼’履行包片监督、包村干部履行驻村监督、村监督组履行日常监督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模式,构建纵向一体、横向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分管执纪监督室业务的县纪委常委贾继宝如是说。

思路一变,效果立现。今年1至10月,岫岩26个乡镇(街道)立案154件,同比增长63.8%,有效减少了存量、遏制了增量。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岫岩县纪委监委在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执纪监督工作格局方面为鞍山市探索有效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实践经验,必将有力推动鞍山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深入开展,开创鞍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