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关于完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4号)
》
(点击蓝字可以看文件原文)来确定其退休年龄。
1.原身份为干部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上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按年满50周岁确定;经本人自愿申请,退休年龄也可按年满55周岁确定。2.原身份为工人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按年满55周岁确定;经本人自愿申请,退休年龄也可按年满50周岁确定;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上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3.原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化解过剩产能时,已经按职工安置政策(方案)确认的退休年龄办理了离岗退养手续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变更。4.企业女职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选定退休年龄时,应填写《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并签字,申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 情况二
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
根据
《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
(点击蓝字可以看文件原文)
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如果某女性自始至终都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即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另外,按照我省如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8号、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以及被征地农民参保办法、退捕鱼民参保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参保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其本质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也仍然是55周岁。
# 情况三
既有企业参保缴费记录又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文件,此类人员退休年龄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参保人员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以其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的参保缴费比例来确定参保身份,如果申报办理退休时是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即缴费比例为24%(单位16%+个人8%),则可以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规定来确定退休年龄;2.如果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时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即缴费比例为20%,则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如果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即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则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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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个几个例子
举例1:某女性参保人员,2008年(社保法实施以前)在某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累计缴费满15年,这种情况,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
举例2:某女性参保人员,曾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办理退休时在某公司参保缴费,岗位为非管理岗和专技岗,累计缴费满15年,这种情况下,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
举例3:某女性参保人员,1968年9月出生,2016年通过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3年,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或在企业上班并继续参保缴费2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这种情况下,仍然需要在年满55周岁时才可以申报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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