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鹏程、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决定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其中,广州已纳入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
据统计,广州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917平方公里,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约为25.5%。经初步调查认定,广州中心六区建设用地765平方公里中,约34%为低效用地,规模达261平方公里。
为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广州路径,广州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第一,夯实底数摸查,评价并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开展低效用地调查评价工作,制定低效用地调查评价指南和认定标准,统筹建立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矢量数据库,形成全市存量空间“一张图”。
第二,完善政策机制,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出台,通过立法形式破解堵点难点,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提供高层级的法治保障。
第三,坚持规划先行,谋划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与国土空间格局,谋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供地模式、实施路径、激励机制等配套政策专题研究,促进实现广州2049战略规划的空间发展方针。
第四,深化实施路径,探索统筹做地,推动重点地区成片连片改造。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探索“做储结合、滚动开发”“储改结合、带方案招商”等做地模式,多渠道拓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多样化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各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着力推进火车站、南中轴等首批做地试点项目实施,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