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务实举措。卫生健康系统的政务公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直倍受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2020年,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范畴,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规划信息科、政策监督科为具体工作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和“市直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等栏目建设。将信息公开任务延伸到各科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安排专人跟踪负责,有问必答。以“聚焦群众需求、主动依法公开”为原则,定期在局外网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我局政务服务信息、预决算信息、办事指南等,指导局直属单位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医疗资源概况、患者次均费用、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医疗机构创新院务公开形式,以广播电视、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海报及单张等多位一体的宣传模式,加强对就医流程、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和健康宣教等信息公开与宣传。积极培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微信公众号。
(三)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国家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及时征求各科室意见,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制定了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指导各镇街制定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目前,我局实现了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体政务大厅办理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整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实体政务大厅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等十项要素内容“十统一”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优化流程,建设一体化平台,对每个办事环节的要求作详细说明,让群众一目了然。
(五)强化建议提案办理。我局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重要桥梁载体,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充分展示和主动公开党委政府对民生的高度关注重视,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坚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理有实效”。2020年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82件(主办35件,会办4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6件(主办12件,会办2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6件(主办23件,会办23件)。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提案内容涵盖面非常广,涉及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基层医疗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居家护理服务、职称晋升、儿童自闭症早期筛查、女性流产后关爱、医疗资源配置、分级诊疗、互联网医院建设、远程医疗、医养结合、心理健康、中医药发展、安全用药、慢病管理等多方面,这些工作既是群众和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也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我局突出“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指引到位,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立足“四个强化”,即:强化规范办理、强化督查考核、强化沟通协商、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2019年量化测评分位列全市各部门和镇区第六名。(2020年结果未出)
(六)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主要窗口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门户网站内容,设立了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互动交流、管理业务、健康教育等专栏,含领导介绍、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十多个子版块,多角度广覆盖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栏目中,集中发布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招标采购、执法依据等信息;在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栏目里,重点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在网站服务栏目中,提供了局各类事务办理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理链接等内容,并实时公布了中山市医疗机构名录,方便群众查询。完善群众咨询投诉平台功能,建立实施“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群众咨询投诉联络员制度”,“群众咨询投诉办理制度”;依托“12345”热线形成了卫生健康系统信访投诉办理一体化网络服务。我局在2019年度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网站与新媒体建设测评中保持优秀行列。(2020结果未出)二是拓展公开载体,确保政务公开便利、实用、有效。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加快新媒体平台的运用,通过嵌入便民服务系统,拓宽服务领域,增加便民功能,如预约挂号、疫苗接种预约、科学育儿课程报名等,增加群众的互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在疫情期间及时进行疫情通报,积极宣传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在抗疫中医务人员的正能量事迹,并给群众科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应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继续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专报》共发25期,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到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6人次。三是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卫生健康是最大的民生,面对民生关切,我局主动介入,积极回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便民就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等市民关切事项,我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宣传,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突出做好“三个覆盖”,即
:新闻报道全覆盖。
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
我局制作了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通过电视台、街头电子屏发布。借助电视台字幕、电台宣传声带、报纸广告、中山发布、中山网、公共汽车等全方位滚动发布公益广告。
宣传载体全覆盖。
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宣传健康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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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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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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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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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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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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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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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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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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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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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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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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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
68
|
行政强制
|
0
|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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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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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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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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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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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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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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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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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604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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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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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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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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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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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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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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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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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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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
0
|
1
|
0
|
0
|
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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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0
|
1
|
0
|
0
|
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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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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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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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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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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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
0
|
1
|
0
|
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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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广度、深度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加强与科室的衔接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公开,加强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督促下属单位加强政(院)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做出积极努力。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