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青年就業,行政院已核定「投資青年就業方案」,自108年起,責由勞動部統合8個部會資源推動方案。主要針對「在校」、「初次尋職」、「失業6個月以上」、「在職」及「非典型就業」等5類青年,以4個面向48項措施,為期4年投入近95億元投資加值青年未來,預計至111年,可縮減青年失業率與整體國人失業率的倍數至2倍以下。
我國107年全年的整體國人失業率為3.71%,15至29歲青年失業率為8.47%,佔整體國人失業率的2.28倍。為改善青年失業問題,行政院責成勞動部梳理各類青年失業的問題癥結,從產業人力需求到青年職涯規劃、技能發展與就業服務等橫向連結資源,推動48項措施。
依不同青年就業需求,聚焦重點措施,說明如下:
一、「在校」青年:
加強職涯輔導與就業準備、擴大推動優質產學合作,強化學習課程與實務訓練,讓青年具備充分之知識與技能,面對職場工作挑戰。
二、「初次尋職」青年:
提前掌握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意向、主動關懷提供就業協助以預防失業,鼓勵參加5+2相關產業訓練,由勞動部補助青年自付訓練費用80%,每人最高10萬元,成為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所需人才。
三、「失業6個月以上」青年:
推動工作卡盤點青年就業能力及求職優勢,以深度就業諮詢協助選擇適合之職涯目標,並輔以職業訓練或職場學習再適應機會。如青年在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連續就業達3個月以上,則1次提供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以預防青年淪為失業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
四、「在職」青年:
補助在職青年每人每3年最高7萬元訓練費用,並鼓勵企業派訓29歲以下員工參加外部訓練課程,訓練計畫優先核定並補助訓練費用70%,以增進或培育青年符合產業發展的技能或跨領域專長。
五、「非典型就業」青年:
結合產業資源,提供青年3至6個月「先僱後訓」之免費工作崗位訓練,強化青年職業技能,以受僱留用順利轉正職。另透由轉正職標竿企業經驗分享、表揚、入廠輔導等,鼓勵要派單位均等對待派遣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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