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老物件 见证历史与传承
以物证史
见证时代
穿越时光隧道 感受警营风华
历史无言,精神不朽。翻开厚重的人民公安史,我们常能看到各种老物件的身影,它们或是一顶警帽,或是几页手稿,或是一张初代身份证,或是一张斑驳的照片……
通行证留下的历史痕迹
/ 藏品推荐人:刘莉/
刘莉,江苏警官学院博物馆馆长
推荐藏品:苏皖边区公安总局通行证
▲1946年苏皖边区公安总局通行证
1946年9月21日,苏皖边区公安总局胡品清同志前往苏中九分区公干,总局给他出具了一份通行证。通行证用钢笔书写于苏皖边区公安总局用笺纸上,由局长龙潜,副局长李士英、黄赤波共同签发,并盖有总局印章。通行证除要求沿途各军政机关查验放行并予协助外,还详细记录了胡品清所携带的武器情况,包括盒子枪一支,编号四九七六九,及手枪一支,编号二九四〇。
1945年1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淮南、淮北、苏南、苏北四块解放区合并,在淮阴成立苏皖边区政府。边区政府下辖8个行政区,73个县市。边区政府设立公安总局,掌理下列事项:防奸、防谍、防匪,保卫地方安宁;维持民主秩序,依法保障人权;违警事件之处理;执行刑事之检察;检举违法之公务人员;警察之训练管理。
苏皖边区政府存在约一年时间,1946年底政府相关人员撤往山东,目前苏皖边区公安总局所遗存的实物已相当稀少。
警用标识见证不平凡的从警经历
/ 藏品推荐人:何稼男/
何稼男,江苏警官学院教师
推荐藏品:胸标、臂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配用胸标
近代警察史博物馆藏有一套珍贵的胸标和臂章,这套标识属于李清汉,1949年他跟随部队解放了南京,成为南京市公安局第一批人民警察。
▲南京市警卫团成员配用臂章
标识一共分为四件,第一件是一枚胸标,从内容可以看出,此时的李清汉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属于军人身份。第二件是一枚臂章,这时的李清汉已经参与接管国民党首都警察厅的工作,其部别也从三〇〇团改为警卫团。第三件也是一枚臂章,不同的是部职别栏填写的内容变成太平门派驻所,说明其身份发生了变化,完全从部队转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第四件是一枚胸标,正面印有“南京市公安局”字样,加盖南京市公安局的印章。
▲南京市太平门派驻所民警配用臂章
这套胸标和臂章使用的时间很短,1950年全国就统一规范了人民公安的警服制式。
▲南京市公安局警察配用胸标
一份委任令
/ 藏品推荐人:田进德/
田进德,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民警
推荐藏品:委任令
▲委任令
现在的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观前派出所,与共和国同岁,是苏州解放后组建的,该所的首任所长名叫朱守龙。1949年4月中旬,作为准备渡江南下的干部,朱守龙和战友们由白蒲出发,经海安、如皋、泰兴、黄桥直抵江边八圩港。4月25日深夜,乘木船渡江抵达江阴下港镇,涉水上岸,此时前方传来消息,部队已经在攻城了,他们马上奔袭苏州。
▲1950年,观前派出所全体合影
1949年4月27日清晨,朱守龙所在的队伍到达苏州阊门,朱守龙以军代表的身份,带着警卫员丁尚志接管国民党观前分驻所。这张委任书记录着这样的内容:“委任朱守龙为苏州市公安局中区分局观前派出所所长”。当时,第一任观前派出所所长朱守龙仅带着一名警卫员到岗,这张保存完好的委任令尤为珍贵。
蕴藏人民公安初心的第一代装备
/ 藏品推荐人:於永志/
於永志,徐州市公安局档案处民警
推荐藏品:49式警帽
随着时代的变迁,有很多东西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但却是一些人难以抹去的记忆。
▲ 老式警服
徐州市公安局档案处民警於永志,因为工作需要收集了众多公安老物件。走进他的 “珍藏馆”,可以看到一张张生动鲜活的历史图片、一件件蕴藏时光的老旧警服、一个个印记斑驳的警用设备,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诉说着人民公安那些曾经的故事。
▲ “49式警帽”
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款“49式警帽”,它不是第一代警服被装(50式),但却是公安队伍服装的前身,象征着公安队伍的开端。
毕业合照背后的革命荣光
/ 藏品推荐人:朱德林/
朱德林,扬州市公安局档案处三级高级警长、扬州市警察学会副会长。
推荐藏品:扬州市人民警察学校老照片
▲扬州市人民警务学校全体同学合影
解放前夕,扬州地区的公安保卫组织在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为巩固和扩大根据地、夺取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1月25日凌晨,扬州城解放,28日扬州市(县级)公安局成立。当时城外一些地区尚未解放,城内秩序混乱、盗匪猖獗,保卫新生政权、稳定社会治安成为当下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兴办比较正规的警察学校,培养基层人民警察。在1949年3-5月试办扬州市第一期警务学校的基础上,扬州市党政机关通过发动基层组织介绍、刊登招生广告等方式吸纳警校学员。1949年5月25日,扬州市人民警务学校正式开学,约有学员130人,先后进行了政治、业务训练和社会实践。因无统一警察制服,又须与军队人员相区别,上级特准学员暂着从国民党军队缴获的青年军制服(不佩领章帽徽),戴“扬州市警务学校”校徽。
这张24X15厘米的原版照片反映的就是1949年6月25日,扬州市人民警务学校全体同学合影的珍贵历史场景。
方寸之间的巨大使命
/ 藏品推荐人:刘松/
刘松 ,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四级调研员
推荐藏品:第一代身份证
▲第一代身份证宣传海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身份的文件。自1984年开始实施以来,身份证已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张小小的卡片,方寸之间承载着巨大的使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公民很长时间都没有身份证,要想证明自己身份时,用的是工作证,户口薄和单位介绍信。进入八十年代,国内社会经济愈发活跃,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公安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借鉴国外经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始将出台统一的身份证明提上日程。
1984年发证试点工作首先是从北京开始的,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天津等九大城市也相继开展试点工作,南京也是试点的城市之一,试点单位是石鼓路派出所分管的街区。第一代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最初发放的有一大批身份证是用手工填写的。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和有效期。
别看第一代身份证只是一张小小的卡片,但制作程序却十分繁锁,全部需手工完成,要经过填写校验,过塑等16道复杂的工序,平均制作周期需要60天左右。后来从手工填写发展到使用铅字打印机,又发展到使用286、386电脑,随着科技的发展,节约了大量时间和人力。
户口簿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
/ 藏品推荐人:陈凯玲/
陈凯玲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政治处民警
推荐藏品:户口簿
▲大丰县公安局户口登记簿
户口登记记载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1950年5月6日,大丰区(原台北县)在刘庄镇进行了户口登记工作试点。在苏北公安局市镇户口登记工作组的指导下,县、乡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按期完成试点任务。1950年12月11日,根据苏北行政公署通知精神,白驹镇率先刊刻使用“户口专用章”。
1952年3月,大丰县公安局组织工作组在大中镇进行改换户口簿的试点,将原使用的“户口登记表”换发成户口簿,为面上推开积累了经验。1956年4月1日,全县统一执行公安部规定,凭迁移证申报登记户口。1956年4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各级民政部门掌握的农村户口管理工作,统一移交各级公安机关管理。
这本户籍册,是原大丰县公安局1956年后对全县人口开展户籍登记管理的原始记录,现收藏于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警察荣誉馆。
“110接警台”的记忆
/ 藏品推荐人:陈静华/
陈静华 ,无锡市公安局办公室档案科一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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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初代“110接警台”纪念照片
改革开放之初,接报警的技术条件有限,市民要报警得到属地派出所或拨打市公安局值班电话。1994年1月,无锡市公安局正式开通110报警台,专门成立指挥中心负责运作管理,集中受理市区范围内的群众电话报警。为了满足涉外企业、外籍员工和外籍学生的报警需要,无锡110报警服务台于2000年7月正式开通了外语报警服务。在2006年至2011年这5年间,110报警服务系统运用一系列警务科技,实现了110警情网上自动流转、24小时受理群众网上咨询建议,再加上各类科技手段的融入,大幅提高了警情指挥处置的效率。2016年以来,110指挥中心对联合指挥大厅进行系统化改造,组建了联合指挥部,同时划分“大数据”指挥服务大厅和110接警服务台两个独立功能区域,越来越科技化和专业化,它的不断壮大升级正是改革开放和科技强警的一个缩影。
一个个饱经沧桑的老物件,见证了人民公安走过的历程,记录着人民公安践行初心使命的动人瞬间,述说着人民公安对党忠诚的无限热忱,始终激励着新时代公安民警在新征程上把革命先辈开创的公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原标题:《公安老物件 见证历史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