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齡:民國4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長輩。
  • 戶籍: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曾設籍原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在籍本市者。
  • 排富條件:「112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率」達20%以上(含)進行排富不予補助。
  • 同一顎每人終身補助一次(需排富)。
  • (二)篩檢期間:
  • 114年3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名額有限,額滿即停止篩檢)。
  • (三)篩檢攜帶文件:
  • 健保卡、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同一顎已補助者,須滿5年以上」,經牙醫師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
  • 「活動假牙維修費補助對象」以曾裝置本市中低收入老人公費假牙者,且申請當年度仍具「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實施計畫」規定之社福資格。倘已接受補助裝置活動假牙者,於裝戴後1年維護期間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活動假牙維修補助。
  • (二)篩檢期間:114年3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名額有限,額滿即停止篩檢)。
  • (三)篩檢攜帶文件: 健保卡、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四)篩檢地點:
  • 中低收入老人篩檢機構名冊 114年老人免費裝假牙合約院所名冊
  • 注意事項:
  • 前往篩檢前,請先洽篩檢單位查詢篩檢時間。各機構篩檢時段如有變更,依其對外公告為主。
  • 經篩檢審查合格,收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裝假牙證明書」後,持「裝假牙證明書」,於當年度高雄市特約牙醫醫療院所(自行選擇一家)裝假牙。
  • 高雄市政府有建立假牙裝置品質維護機制,提供1年免費的假牙保固期(非人為因素)維護服務,若發現有不舒服或假牙鬆脫問題,請前往幫您裝置假牙的診所或醫院免費處理。
  • 政府有提供假牙調處機制,倘裝假牙過程中與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發生醫療糾紛,可前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申請,以協調處理老人申請或裝置假牙所涉爭議情事。
  • 洽詢電話:07-7134000轉6154、6155
    (平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為午休時間,暫停諮詢服務,尚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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