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必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审查(提供影印件),不接受上述范围以外的技术评审、审查或认证文件。
3.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运用于国内铁路动车段(所)的供货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影印件,取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及该业绩对应的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动车段出具的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使用良好证明(提供影印件)。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shsnwzb601@163.com),再联系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