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
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经查,贵州百灵
未
以
权责发生制
为基础,按照
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确认当期销售费用,导致
2019
年至
2021
年
期间
少计
销售费用,累计虚增利润
65472.60
万元,
2023
年多计销售费用,虚减利润
45941.10
万元。
对
贵州百灵多年财务造假,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
,贵州证监局依法拟对贵州百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
1000
万元罚款;拟
对姜伟等
10
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
1560
万元,同时拟对姜伟
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财务造假是严重破坏市场“三公”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毒瘤。
贵州证监局
将坚决贯彻证监会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着力提升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震慑力,坚持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打击
的
鲜明
立场,聚焦打大
、
打恶
、
打重点,紧盯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看门人”,
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以有力监管执法护航
贵州资本市场
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