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
《关于学习运用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第
87
次会议、第十八届霍山县人民政府第
39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2
4
年
4
月
12
日
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
“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
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
“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
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
“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
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
2024
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
三农
”
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
三农
”
工作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
“
千万工程
”
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加快建设具有皖西风韵霍山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全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样板区。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为
“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贡献霍山力量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
“
千亿斤江淮粮仓
”
决策部署,确保粮食播种面积
30.23
万亩以上、产量
2.26
亿斤以上。以提高单产为重点,深入实施
“
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优链、优农
”
六大工程,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优化稻麦、稻油品种搭配,定期发布全县粮油作物种植主推品种,优质专用水稻、小麦占比达
95%
以上。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惠农政策支持。落实推行秋种
“
一张图
”
,聚焦品种改良、复种指数、经营模式等重点,统筹解决稻油、稻麦周年生产茬口紧张问题,减少晚熟水稻面积,加大再生稻种植面积,落实再生稻种植面积
1000
亩。完成大豆、油料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因地制宜新造油茶林
1500
亩。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培育壮大食用菌产业,实现鲜品产量
300
吨。持续推进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
4900
头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至
3.95
万亩,小龙虾产量达
3870
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落实
“
长牙齿
”
硬措施,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
三位一体
”
保护,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
27.88
万亩、
24.3
万亩。严格落实
“
以补定占
”
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扎实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摸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农业生产周期,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审慎推进耕地恢复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持续巩固
“
大棚房
”
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新增问题和回潮反弹,有效地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按照
“
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宜粮则粮、宜经则经
”
的原则,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对长期无人耕种撂荒的耕地,支持村集体经济探索多用途种好用好。
(三)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灌区现代化改造,优先将灌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动项目向新增耕地、新增水田及新增粮食产能资源富集区布局。逐步提高亩均投入,在但家庙、诸佛庵
2
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5000
亩。贯彻执行《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监管,提高项目建管水平。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坚持
“
先流转、再平整及配套
”
,加大田块整治力度,提高农田宜机化水平。综合采取
“
改、培、保、控
”
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确保项目区措施覆盖面积达到
90%
以上。实施中型灌区改造
2
处、新建小型水库
1
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8
处。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
2000
亩以上。
(四)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
强化粮食
“
产购储加销
”
协同保障,落实最低价收购预案要求,精心组织粮油收购,高质量完成县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改造
7
个高标准粮仓。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监管
“
铁拳行动
”
,确保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
(五)持续深化食物节约行动。
推进粮食生产全链条节粮减损,挖掘粮食机收减损潜力,机收损失率控制在
2%
以内。推广应用绿色仓储技术。推进粮食适度加工。倡导健康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农业创新发展
(六)聚焦农业科技研发应用。
积极打造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集成示范片、主要农作物高产攻关示范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招才引智
“
高校行
”
活动,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继续深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科技特派员队伍稳定在
200
人左右、科技特派团达
2
家以上。
(七)加大种业资源研发和保护。
学习新会陈皮先进经验,加强霍山石斛、霍山黄芽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与开发,促进特色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依托霍山县国家级中药材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推进区域优势种业产业发展。实施霍山石斛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推进霍山石斛和红灯笼辣椒种质资源保护圃建设。积极联合高校,推进霍寿黑猪、皖西白鹅、大别山牛等畜禽遗传资源提纯复壮,加强科研联合攻关,推进国家级、省级畜禽资源保种场建设。培育特色农产品新品种
2
个。
(八)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大适用丘陵山区、果菜茶园、中药材、竹林、设施农业等农机具研发推广,提升丘陵山区经济作物、中药材种植等机械化水平。加快提升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和小麦机条播技术应用,机插秧率达
65%
以上、小麦机播率达
83%
以上。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2
个、提升
2
个。完善水稻育秧设施建设,新建育秧中心
2
个。强化粮食储藏功能,新建粮食烘干中心
2
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
86%
以上。
(九)实施数字赋农行动。
深化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发挥三农云大数据平台作用。逐步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生产加工数字化转型,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发挥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作用。加快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茶产业互联网、渔政信息指挥中心等大数据平台建设。新建数字农业工厂
1
个,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
4
个。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极端天气农业安全生产防护及应对工作,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十)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进一步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压实基层网格员、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等责任,持续巩固提升
“
三保障
”
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集中排查、推广
“
一户一码
”
,及时监测预警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低收入人群等,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两个政策衔接并轨,逐步实现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
“
两线合一
”
。
(十一)落实产业增效和就业帮扶。
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按照
“
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
”“
四个一批
”
要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深化联农带农机制。适时推广
“
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
”
资产管理模式,做深做实经营性资产后续管理。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推深做实
“
鸿雁回归
”
就业创业工程,加大农村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确保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脱贫人口务工人数达
2.1
万人以上。开展
“
雨露计划
+”
专项行动,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创业。
(十二)落实对重点区域帮扶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
“
组团式
”
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招募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人员
10
名。持续推进脱贫村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力度,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推动搬迁群众更好享有公共服务。扎实开展
“
万企兴万村
”
行动,扎实做好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工作。
四、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富民强村
(十三)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区位等优势,坚持
“
一年一业一策
”
,按照特色产业
“
一张图
”
要求,以市场化、工业化理念推动农业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提升特色产业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持续做优做强霍山石斛、霍山黄芽、毛竹等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建设,统筹兼顾皖西白鹅、大别山牛、霍寿黑猪、蔬果、小龙虾等其他产业发展。全面推行霍山石斛原种保护,推动霍山石斛等道地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拟境栽培,力争霍山石斛种植面积突破
1.9
万亩,综合产值达
63
亿元。大力推进茶叶标准化种植、清洁化加工、新产品开发、多元化发展,加快速溶茶、茶饮料、茶食品等衍生品研发投产,提升霍山茶品牌效益,新建
“
标准化、生态化、宜机化
”
茶园
2
个,改造提升低产茶园
3
万亩,综合产值
47.5
亿元。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全国名特新优农产品
25
个。培育高效笋材两用林
2000
亩,建设竹林运材道
100
公里;启动实施霍山县国储林一期项目。实施
“
以竹代塑
”
工程,通过
“
双招双引
”
,引进毛竹深加工企业
1
家。加强大别山牛、霍寿黑猪等地方品种保护和选育,提升畜禽产业良种化、品牌化、高端化水平,肉牛饲养量达
5300
头以上。力争优势特色产业综合产值突破
120
亿元、增长
8.5%
以上。
(十四)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
坚持
“
种养一块抓、粮肉一块抓、头尾一块抓
”
,做好
“
三头三尾
”
增值大文章,协同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确保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不低于
2.5:1
。提升大沙埂现代农业产业园运营质量,加快霍山智慧物流园石斛、茶叶、中药材和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板块延伸,进驻商家达
100
家以上,年交易额达
1.9
亿元。全面建成三农云大数据中心、特色农产品加工园、霍山石斛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以及精品民宿。狠抓主食产品、肉制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预制菜生产加工,年产值力争突破
12
亿元、增长
8%
以上。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4
家以上,实现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年产值不低于
100
亿元。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产值力争突破
300
亿元、增长
5
%
以上。
(十五)加快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扎实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争取县域商业建设达到
“
增强型
”
及以上标准,争创全国县域商业
“
领跑县
”
。加大电商主体培育力度,持续打造
“
霍货有名
”
县域融媒电商平台和线下旗舰店,支持企业参与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网络促销活动。巩固提升大别山电商产业园电商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申报大别山电商产业园省级直播基地。农村产品网销额达
8.98
亿元,增长
10%
以上。借助霍山物流园平台,大力发展以果蔬、茶叶、中药材、小龙虾、肉类等优势特色品类为主的冷链物流产业,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
“
采仓配销
”
一体化模式。优化农产品供应链
“
最初一公里
”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设施
40
个、库容
2500
立方以上。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乡村农旅、文旅、交旅多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民宿风景带和集聚区建设,聚焦生态康养、滑雪漂流等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创建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品牌
2
个,实施
“
生态原味
·
乡宿六安
”
旅游民宿
“1289”
工程,新增市级及以上等级民宿
8
家,力争乡村旅游年接待
920
万人次,总收入达
32
亿元。
(十六)推动农业融长入圈。
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与上海对口合作、合六同城化等战略机遇。新增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1
个,面向长三角农产品销售额达
300
亿元以上、增长
15%
以上。聚焦
“
上海市场
+
霍山产品
”“
上海企业
+
霍山资源
”
,深化与青浦区对口合作,积极探索培育乡村电商产业,持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遴选本地优质农产品和企业,申报进入上海
“
百县百品
”
消费帮扶名录。争取青浦区对口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共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抓住上海
“
五五购物节
”
、上海农交会等活动机遇,嵌入式开展霍山绿色食品产业推介和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发挥销售平台公司作用,推进霍山农产品进入上海,争取对沪农产品销售额增长
18%
以上,积极招引各地农业企业来霍山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和深加工项目,力争签约落地农业重大投资项目
5
个以上。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巩固拓展供肥蔬菜合作共建项目,力争供肥蔬菜供应量达
1100
吨以上,推进茶叶、水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周年化均衡化供应合肥农批市场,推动在合肥市新开设六安优质农产品销售窗口
1
个左右。
(十七)强化农民增收新举措。
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增加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转移性
“
四项收入
”
。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
“
头雁
”
项目,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
300
人以上。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
“
家门口
”
就业三年行动,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不少于
880
人次。持续培育
“
创享霍山
”
区域创业特色品牌,每年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
150
人,其中
“
创享霍山
”IYB
创业培训不少于
30
人,进一步提升乡村创业者管理经营能力,发挥创业致富示范带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落实落细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推深做实根治欠薪
“1+2+3”
工作举措。积极推广在重点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支持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合理提升转移性收入,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深入实施
“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八)强化乡村规划引领。
有力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对重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纳入和美乡村示范村的村庄规划提级审查,以点带面总结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常见问题,提高乡镇、村规划编制水平,围绕
“
产、村、人、文
”
融合发展,对农村居民点、产业发展、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布局和优化,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明确村庄建设近期行动和重点项目。按省、市部署要求有序推动乡村规划师制度落地,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优先安排乡村规划师入驻太阳乡、磨子潭镇、上土市镇、漫水河镇,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细化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措施。有序推进但家庙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十九)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突出
“
村庄美、产业特、市场主体强
”
标准要求,
2024
年新增
4
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高质量推进
2023
、
2024
年度精品示范村建设,深度谋划
2025
年精品村创建方案,逐步形成沿大别山风景道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风景线。优先在精品示范村串联线路,坚持
“
点上打造精品、线上连点成片、面上整体提升
”
和美乡村建设原则,加密布点建设省级中心村,新建省级中心村
9
个。加快推进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新认定美丽宜居自然庄
184
个。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5000
户,积极申报省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完成
12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7%
以上;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落实分类治理措施,实行动态清零。深入推进
“
五清一改
”
村庄清洁行动。
(二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标准化、分散供水规范化,实施
5
处农村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和
31
处维修养护项目,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
96.3%
以上。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乡镇、农村地区有效覆盖。扎实推进
“
四好农村路
”
建设,升级改造县乡道
16.1
公里,新建联网路
98.37
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
9
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144
公里。改造农村危房
22
户。
(二十一)巩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做好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两类学校建设,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持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5%
以上。建立健全四级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形成医保经办
15
分钟服务。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监测人口实行定额资助。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
45%
以上。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保年人均缴费水平力争达到
750
元。加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老年助餐点建设。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和安全等政策,提升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新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2
个,覆盖率达到
50%
。
(二十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
96%
、
84%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
84%
、
83%
。实施霍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规模企业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强化执法联动,继续实施漫水河蒙古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捕、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和淠河佛子岭水库坝下至高桥湾橡胶坝段禁渔期制度。打通森林防火神经末梢,推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建强森林防火重点乡镇村森林防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配置。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修复。贯彻落实国土人工绿化导则,深入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等建设,完成人工造林
1500
亩。
(二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进霍山县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等机制,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周边乡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佛子岭生态酿造小镇建设,推进上土市温泉小镇、霍山县石斛小镇提升发展。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逐步将我县城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和谐稳定
(二十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全面落实县委抓乡促村责任,开展
“
三级联创
”
活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建
“
示范创争
”
专项行动,
2024
年评定
30
个左右明星村、
3
个左右示范乡镇。落实市委市政府
“
沉浸式跟学
”
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分期分批选送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和村党组织书记赴浙江学习
“
千万工程
”
经验。有序推动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加强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抓好
“
五方面人员
”
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落实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村干部队伍
“
三个一
”
配备人员培育培训工作,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不少于
30
名。力争培育打造省级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做好第八批、第九批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持续深化村级组织清牌减负工作、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党组织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
(二十五)着力繁荣乡村文化。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硬件设施,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培育更多乡村文化人才,强化文化赋能,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更大动力。立足乡土文化,盘活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引导本土乡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紧扣红色文化、三线文化等主题内容,结合庐剧、大鼓书等艺术形式,创作推出更多反映霍山乡村风貌的文艺精品。强化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巩固发展各类文化阵地,推进
“
镇团村队
”
建设,组织开展
“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
”“
送戏进万村
”
等群众文化活动
5000
余场次。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拓展
“
文明银行
”
建设,推广
“
文明积分
”
管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评选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树好
“
霍山礼好
”
文明品牌。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以及与农家乐共建等方式建设
“
新风堂
”
,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便利。
(二十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整合
“
三个中心
”
资源,规范运营
“
霍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全面落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任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持续打造
“
但说无妨
”“
诸事如意
”“
落地有声
”
等基层治理特色品牌,在
144
个村(社区)实施平安建设
“
五个村村
”
行动。推广应用扫黑除恶
“
打早除小
”
智能化管控预警监测平台,持续防范和整治
“
村霸
”
,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
“
保护伞
”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作用,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涉赌警情分级分类处置机制,打击整治农村地区流动赌场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
“
进农村
”
活动。依法打击处置农村邪教活动,深入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和渔业船舶清理整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地区燃气
“
瓶管阀灶
”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
1
个。建立偏远山区和灾害易发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
16
个。
七、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二十七)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
总结在下符桥镇沈家畈村试点经验,逐步推进下符桥全镇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延包路径,帮助基层发现、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依法维护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
(二十八)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稳固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家庭农场,新增家庭农场
200
家,农民合作社稳定在
800
家左右。提倡并引导主体适度规模发展,推进
“
公司
+
家庭农场
”“
合作社
+
农场
+
企业
”
等合作模式,加快建设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强化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助力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2024
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
180
个,新增
“
大托管
”
服务面积
1
万亩。
(二十九)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持续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落实省、市对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制定的程序和范围。深化农村
“
三变
”
改革,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面落实村党组织领导下的
“
一社三会
+N
公司(合作社)
”
运行机制,贯彻落实
“
百千万
”
工程提升行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以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为导向,修订完善集体经济激励办法,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工程和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专项行动,力争
2024
年底,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收益
50
万元以上村
60
个,原则上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均达
10
万元以上。以林长制为统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霍山县但家庙镇集体林权调查登记试点。
八、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领导责任。
把解决好
“
三农
”
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调整优化
“
三农
”
工作机构和乡镇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县
“
五大振兴
”
专项小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牵头领域、分管行业或部门乡村振兴具体工作。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
“
四下基层
”
制度,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对
“
三农
”
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应对处置。
(三十一)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大对农业农村财政投入,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只增不减,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只增不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
9.8%
。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有效发挥地方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的作用,实现项目融资和收益相平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安全、特色产业发展、
“
千万工程
”
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紧扣农时推出
“
育秧贷
”“
农机贷
”“
鲜叶贷
”“
小龙虾收储贷
”
等创新型金融产品。推广活体资产抵押贷款、农业大棚抵押贷款等业务。发挥高端绿色食品产业子基金作用,有效承接省级母基金,组织实施特色产业项目。
(三十二)夯实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根基。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推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及时兑现补贴。积极推进中职学校
“
双优
”
,推动职业院校学生本地就业。推进医疗卫生人员
“
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
、教师
“
县管校聘
”
改革。开展
“
乡编村用
”
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深化
“
乡村振兴新青年
”
计划,新培育
“
青创农场
”15
家。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
30.23
万亩以上、产量
2.26
亿斤以上,再生稻种植面积
1000
亩。实现优质专用水稻、小麦占比达
95%
以上。完成大豆和油料扩种任务。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至
3.95
万亩。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
)
2.
因地制宜新造油茶林
1500
亩。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3.
培育壮大食用菌产业,实现鲜品产量
300
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
持续推进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
4900
头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
严格落实
27.88
万亩耕地保有量和
24.3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6.
逐步提高亩均投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5000
亩。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7.
实施中型灌区改造
2
处、新建小型水库
1
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8
处。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8.
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
1000
亩。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9.
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改造高标准粮仓
7
个。
(牵头单位:县粮食储备中心)
1
0.
科技特派员队伍稳定在
200
人左右、科技特派团达
2
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
培育特色农产品新品种
2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
12.
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和小麦机条播技术应用,机插秧率达
65%
以上、小麦机播率达
83%
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13.
新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2
个、提升
2
个。完善水稻育秧设施建设,新建育秧中心
2
个。强化粮食储藏功能,新建粮食烘干中心
2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
实施数字赋农行动,新建数字农业工厂
1
个、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
4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5.
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
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集中排查、推广
“
一户一码
”
,及时监测预警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低收入人群等,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17.
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达
2.1
万人以上。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8.
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
1400
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19.
招募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人员
10
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20.
改造提升低产茶园
3
万亩,强化区域公用品牌产地和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21.
推行霍山石斛等道地中药材的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拟境栽培,霍山石斛面积突破
1.9
万亩。
(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2.
推进
“
秸秆变肉
”
暨肉牛振兴行动,加强大别山牛等地方品种保护和选育,提升肉牛产业良种化、品牌化、高端化水平,肉牛饲养量达到
5300
头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
23.
力争优势特色产业综合产值突破
120
亿元,增长
8.5%
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4.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产值力争突破
300
亿元、增长
5
%
以上。全县预制菜产业总产值突破
12
亿元,增长
8%
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
25.
新增省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1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
26.
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全国名特新优农产品
25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7.
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4
家以上,实现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年产值不低于
100
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税务局、县投创中心)
28.
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
200
家以上,农村产品网销额达
8.98
亿元,增长
10%
以上。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9.
持续打造
“
霍货有名
”
县域融媒电商平台,实现平台农产品网上销售额
500
万元,新增
“
霍货有名
”
线下旗舰店
21
家。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30.
巩固提升大别山电商产业园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新引进入园企业
20
家。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1.
创建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品牌
2
个,实施
“
生态原味
·
乡宿六安
”
旅游民宿
“1289”
工程,新增市级及以上等级民宿
8
家,力争乡村旅游年接待
920
万人次,总收入达
32
亿元。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32.
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县乡村统仓共配新模式,建成县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
1
个,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
20
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供销社)
3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
34.
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
“
家门口
”
就业三年行动,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不少于
880
人次。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5.
持续扩大在重点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方式覆盖范围,扩大劳务报酬规模。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36.
巩固拓展供肥蔬菜合作共建项目,力争供肥蔬菜供应量达
1100
吨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37.
推动在合肥市新开设六安优质农产品销售窗口
1
个左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38.
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尽快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报批,实现集聚提升类和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39.
力争新增
4
个左右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新建省级中心村
9
个以上,新认定美丽宜居自然庄
184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美丽办)
40.
新实施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5000
户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1.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2.
完成
12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37%
以上。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落实分类治理措施,实行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43.
实施
5
处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实施
31
处农村供水保障维修养护项目。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
96.3%
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44.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
3.25
千伏安。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乡镇、农村地区有效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供电公司)
45.
扎实推进
“
四好农村路
”
建设,升级改造县乡道
16.1
公里,新建联网路
98.37
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
9
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144
公里。
(牵头单位:县交运局)
46.
改造农村危房
22
户,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7.
持续推进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48.
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村医比例提高到
40%
。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49.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5%
以上,建立健全四级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形成医保经办
15
分钟服务。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
50.
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
45%
以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1.
城乡居保年人均缴费水平突破
750
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52.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
96%
、
84%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
84%
、
83%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
53.
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落实
1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
3
处重点水域和淮河段禁渔期制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54.
完成人工造林
1500
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县水务局)
55.
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
“
示范创争
”
专项行动,评定
30
个左右明星村、
3
个左右示范乡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56.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
57.
推广
“
文明积分
”
管理模式,对农民群众文明行为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58.
组织开展
“
我们的中国梦
—
文化进万家
”“
送戏进万村
”
等群众文化活动
5000
余场次。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59.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攻坚行动。在
144
个村(社区)实施平安建设
“
五个村村
”
行动。推广应用扫黑除恶
“
打早除小
”
智能化管控预警监测平台,持续防范和整治
“
村霸
”
,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
“
保护伞
”
。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
60.
建立涉赌警情分级分类处置机制,打击整治农村地区流动赌场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
“
进农村
”
活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61.
建强
16
支乡镇级救援队伍。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62.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积极争创第十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63. 2024
年底完成下符桥镇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64.
新增家庭农场
200
家以上,农民合作社稳定在
800
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
65.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
180
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
66.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
50
万元以上的村达
60
个,占比达
45%
。修订完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激励办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67.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68.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
9.8%
。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和其他债券项目,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有效发挥一般债用于精品示范村。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
69.
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及时兑现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70.
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
“
头雁
”
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
300
人,实施乡村工匠
“
千师万匠
”
培育工程,新认定
1
名左右乡村工匠名师。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1.
探索开展
“
乡编村用
”
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72.
深化
“
乡村振兴新青年
”
计划,新培育
“
青创农场
”15
家。
(牵头单位:团县委,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电话:0564-5031012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564-5022348
地址:政务新区行政中心综合楼6楼
邮编:2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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