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17世纪是世界市场初见端倪、早期世界贸易体系初步形成的肇始时期,也是西欧商业资本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启动阶段。面对方兴未艾的世界市场,萨法维伊朗,一方面利用自己的地缘优势,在继承传统东西陆路贸易网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和参与海外贸易,增加外贸收入;另一方面抓住利用世界市场机遇,以国家主导方式进一步改善国内基础设施(驿站网络化),培育优势产业(生丝产业化),以高度专业化的国际营销手段,积极、有效地融入早期世界贸易体系。萨法维时期的伊朗成为连接和整合东亚、东南亚、西欧、地中海和环印度洋贸易圈的关键枢纽和节点,促进了东西方货物和贵金属货币的流通,为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以及西欧殖民者拓殖活动的逐渐频繁,全球市场初现端倪,这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启动阶段,也是早期世界贸易体系形成的关键时期。中外学界一直以来普遍流行的观点是,西方率先启动全球化,广大的非西方世界逐渐被强行纳入西方商业资本主导的世界贸易体系。在这样的历史叙事中,“主导者”和“被动者”的角色和地位就变得一清二楚。然而,萨法维伊朗经济史(1501―1722年)研究表明,面对西方殖民者率先启动的世界市场机遇,非西方世界既非消极也非被动,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融入其中,无论从国家制度层面、民间社会层面,抑或市场主体,都做出了积极反应。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球史兴起以来,西方学术界围绕世界近代早期的伊斯兰世界三大帝国(即莫卧儿印度、奥斯曼土耳其以及萨法维伊朗)与世界市场、世界贸易体系之间的关系出版了大量论著,但由于档案、文献以及商业资料收集和解读等方面的限制,这些论著主要集中于对前两者研究,而对萨法维伊朗经济史、对外贸易史的研究直到21世纪初才有所改观;[1] 对国内学界来说,这一重要研究课题至今仍属空白状态。[2] 鉴于此,本文将吸收西方学术界和伊朗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首先梳理伊朗参与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背景和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就萨法维伊朗对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贡献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萨法维伊朗对国际贸易的参与
尽管欧亚大陆内部和边缘的贸易活动源远流长,并形成了内部商业交换活跃但对外贸易相对稀少、零落的经济贸易圈,但直到1500年前后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以及世界海洋贸易的逐步兴起,全球生产要素的世界市场和世界贸易体系才得以初步形成。伴随着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西欧,整个欧洲经济中心也逐渐从地中海转向西欧一带,从16世纪开始,意大利传统的丝绸织造业逐渐向北转移并向西欧扩散[3], 到17世纪初,除意大利的丝绸织造业中心热那亚、威尼斯和利沃诺外,西欧诸国相继出现了卡的斯(西班牙)、马赛(法国)、巴黎(法国)、里昂(法国)、伦敦(英国)、阿姆斯特丹(荷兰)等新兴丝织业中心。西欧丝织业的原料供应除了地中海北部、西北部沿岸的少数传统生丝产区外,几乎全部依赖中国、日本、孟加拉和土耳其等亚洲生丝生产国。[4] 西欧市场对生丝原料的旺盛需求直接刺激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商人纷纷加入对东方生丝货源市场的寻找和争夺之中。
几乎与西欧生丝市场出现的同时,素以中转贸易立国的伊朗,在结束长达800多年的外族占领和动荡之后又一次进入统一、繁荣和强大的时期即萨法维王朝(1502―1722年)。萨法维王朝历时200余年,以阿巴斯一世继位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政局动荡,曾经支持萨法维王朝建立的七大土库曼部落首领恃功自傲,彼此倾轧,导致1526年、1529年春发生了部落间内战,中央权威旁落,各地盗匪盛行,民不聊生;不稳定的政治局面导致经济凋敝,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的土库曼部落肆意截留岁入,政府年末收入从1511年的500万金币下降到1571年的300万金币[5], 国库枯竭,阿巴斯一世继任后发生过用羊皮刻字代替军饷的悲惨状况。[6] 对外关系上,西面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东面的乌兹别克沙尔巴尼王朝不断侵扰,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然而,从1587年阿巴斯一世即位开始,整个王朝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阿巴斯一世(1587―1629年在位),17岁即位,在位42年,不仅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国王,而且还是一个极具有世界视野的改革家。为了彻底摆脱国家的内忧外患,阿巴斯一世对内政外交实行全方位的改革,尤为重要的是,对方兴未艾的世界市场机遇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首先,培育和确定伊朗生丝生产的重点区域,鼓励发展外销丝织手工业,实行国家经营垄断。伊朗种桑养蚕起源于公元3世纪即萨珊时期的里海沿岸一带。这里自然条件优越,气候温湿,土地肥沃,多丘陵低山,适宜发展养蚕业,但直到萨法维时期,这里才成为世界闻名的生丝原料产地。从1598年开始,阿巴斯一世相继将这里的吉兰、马赞德兰、阿尔达比尔、古丽斯坦等省份以王室地产(Khassah)名义占有,并于1604年、1608年两度从高加索地区强制迁移了3万多名养蚕、缫丝经验丰富的亚美尼亚族、格鲁吉亚族等农民和手工业者到这里居住,以进一步扩大生丝生产。为了顺利推行“蚕政”,增加国家收入,尤其是利用对外贸易获得国家奇缺的白银贵金属,阿巴斯一世从1618年开始,两次发布敕令,任命自己亲信古拉姆担任各省总督(vazir),授予亚美尼亚商人对全国的蚕丝生产和销售专营权;此外,阿巴斯一世还派遣英国人雪莱兄弟和多批商业使团前往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荷兰等国,以拓宽丝绸外销渠道。1626 年 4月,荷兰与伊朗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生丝贸易合同,规定每年荷兰人购进货物价值是160 万盾,1/4 的货物以现金收购,余下部分以胡椒等货物抵扣,凡伊朗生丝无论品级高低一律予以收购。[7] 荷兰东印度公司从此获得了伊朗生丝出口的垄断性特权。此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商人也相继获得类似的销售代理权,但由于多种原因在规模上较前者小得多。
除了生丝原料直接出口外,阿巴斯一世还鼓励和重视利润更大的丝织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地毯编织。当时的地毯编织业分为官营和私营两种,官营主要是伊斯法罕、卡尚、克尔曼和赫拉特等地的皇家地毯作坊(karkhaneh),其中首都伊斯法罕的地毯作坊,规模大、工序复杂且专业化程度高,工匠人数达2.5万人。[8] 在满足宫廷自身需要之外,阿巴斯一世还将皇家作坊的地毯作为国礼赠送给欧洲使节。[9] 官私营之间互相配合使得这一时期的地毯质地、工艺以及装饰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成为除生丝之外第二大外销产品,深受欧洲市场欢迎。
其次,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改善营商环境。萨法维王朝早期战乱频仍,经济凋敝,大规模发展基础设施的条件尚不具备。阿巴斯一世即位后,随着大规模对外战争的终止和国内政治稳定的恢复,萨法维王朝进入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驿站、道路和港口数量空前增加。按照法国旅行家夏尔丹的《波斯旅行记》记载,仅阿巴斯一世时期就修建了1082座驿站。[10] 这些驿站除了少部分位于伊斯法罕、大不里士、克尔曼、内沙布尔等大中城市外,大部分主要集中在伊朗高原的中心地带和东南部卡维尔荒漠和卢特沙漠边缘地带。经历400多年风雨侵蚀和人为损坏,单是在今天的伊朗境内保存完好的萨法维驿站就有120多座[11],足见这一时期驿站数量之多。更为重要的是,阿巴斯一世还在星罗棋布地分布于全国各地的驿站基础上,彼此连缀,把各地主要的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农业主产区、军事要塞、边境贸易中心和沿海港口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南北两个方向的外贸港口除霍尔木兹港(1622年改名为“阿巴斯港”)外,里海沿岸的拉什特港、阿斯特拉港以及波斯湾沿岸昆港、贾斯克港、恰巴哈尔港等都相继得到开发和利用。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阿巴斯一世也采取了建设驿站群、保障道路安全等诸多措施。1598年,阿巴斯一世迁都伊斯法罕后着力营建,先后兴建了世界广场、四花园景观休闲街区(Chahar Bagh)、三十三孔桥、学校、驿站、清真寺等大量公共建筑。[12]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伊斯法罕城内10个位置集中、彼此相连的驿站建筑群。驿站群内的每个驿站按接待商队来源地和商品类别不同而有明确的分工,从而使整个驿站群变成了一个综合性的贸易区,有效地提高了贸易便捷性和市场集聚效应。[13] 此外,阿巴斯一世还下令设立专门道路安全维护人员,如果任何商人、旅行者或居民被抢劫,总督有责任为他追回损失,或用自己的钱进行赔偿。[14]
再次,构建海陆联通一体化的对外贸易网络。在兴建驿站、沿海对外贸易港口的基础上,阿巴斯一世还积极利用伊朗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传统过境贸易优势,构建了四通八达的海陆一体化交通路线网。这一网络以首都伊斯法罕为中心,呈不规则的“米”字型向四周发散,并与通往国外的国际线路相连接,通往中亚的是从伊斯法罕起,经卡尚―库姆―德黑兰―塞姆南―马什哈德―赫拉特―巴尔赫―古盏,木鹿―布哈拉―希瓦,至撒马尔罕;通往地中海东部的以加兹温为起点,经阿尔达比尔―沙马希―埃里温,至爱尔祖鲁姆;通往南亚次大陆莫卧儿王朝的陆路贸易线路即“坎大哈―伊斯法罕路线”,东起拉合尔,经白沙瓦―喀布尔―巴尔赫―赫拉特―坎大哈―伊斯法罕―设拉子―布什尔―亚兹德―阿巴斯港―霍尔木兹―纳坦兹―巴格达―卡尚。这条国际线路不仅是莫卧儿王朝和萨法维王朝两大经济体之间棉布、马匹、粮食等大宗物品贸易往来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是两大经济体通过印度洋沿岸港口与正在形成中的世界市场建立联系的交通大动脉之一。[15] 四通八达的驿站线路与国际线路连接,不仅把伊朗和相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通过拉什特港、霍尔木兹港、贾斯克港等港口与世界海洋贸易线路连成整体,为萨法维王朝参与世界市场提供了必要的交通条件。
最后,多方拓宽外贸渠道,培养国际营销团队。为了吸引欧洲国家和商人的注意力,阿巴斯一世允许基督教各派传教士定居伊斯法罕,1592年、1599年两次派遣商人使团(merchant embassy)前往欧洲访问,派军队保护在伊斯法罕的荷兰和英国商人的贸易货栈。1600―1617年,阿巴斯一世先后多次派使节携带生丝样品和成品到威尼斯、托斯卡纳、西班牙等地宣传展示,借此吸引更多的商人前来伊朗。161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代表到达伊斯法罕后,获得与伊朗本地商人同等的经营待遇。培养一支经验丰富的国际直销队伍是关键因素,为此,亚美尼亚人的国际经商能力引起了阿巴斯一世的重视。亚美尼亚人是高加索地区的古老民族,世代生活在处于欧亚交界地带的十字路口,是欧亚大陆最善于经商贸易的民族之一。早在世界海洋贸易兴起之前,亚美尼亚商人的足迹就遍布地中海、印度洋和中亚一带的沿海或内陆贸易中心。为了充分发挥亚美尼亚人的商业才能,1604年11月,阿巴斯一世将高加索地区焦勒法一带1万多亚美尼亚居民[16] 整体迁移到首都伊斯法罕,在首都新建“新焦勒法”予以安置。1619年9月17日,在阿巴斯一世的直接支持下,亚美尼亚商人获得伊朗全国生丝对外贸易专营权。从此,亚美尼亚商人以“王室商人”的名义,以伊斯法罕为中心,将贸易网络向四个方向拓展,逐渐形成了东到中国澳门和广州、日本长崎,西达阿姆斯特丹,南到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和马尼拉,北到俄罗斯西北高寒港口阿尔汉格尔的国际性贸易网络,成为全球化早期由亚洲本土商人自主打造的国际贸易网络经典案例。
二、萨法维时期对外贸易的繁荣
正是得益于外部世界市场提供的历史机遇、统治者的积极态度和一系列具体有效的鼓励和促进措施,整个萨法维王朝从1501年伊斯马仪一世称王到1722年实际灭亡(末代国王侯赛因被逼退位)的220多年里,除了王朝前期大约80余年的内忧外患外,其他时段基本上都属于国内政治稳定、对外贸易繁荣的时期,尤其是阿巴斯一世统治时期,可谓整个王朝对外贸易最活跃、最成功的巅峰时期。此后,这种活跃、繁荣的对外贸易虽有衰退,但也一直持续到王朝的最终灭亡。
首先,进口商品种类繁多,规模大。萨法维时期进口的商品有大米、蔗糖、香料、木材、棉织品(棉布)、钢、铜、锡等。萨法维时期的粮食作物主要为小麦和水稻,小麦主产区除了呼罗珊外,也广泛地种植于山间谷地,基本能满足自身需要,但大米主要依靠从印度信德、孟加拉等地进口。蔗糖是伊朗传统的经济作物,早在萨珊时代就广泛种植于胡泽斯坦、莫克兰(今伊朗与巴基斯坦接壤的锡斯坦与俾路支斯坦一带)等地,除了满足自己消费外,还广泛出口到当时的拜占庭帝国、中亚乃至中国唐王朝,胡泽斯坦中的“胡泽”就是“甘蔗”的意思。进入蒙古统治时期,由于大量种植设施遭到破坏,只有北方的马赞德兰有零星种植,到萨法维时期,伊朗的蔗糖消费则完全依赖从印度莫卧儿帝国经过陆路和海路两个渠道进口。1520年从喀布尔运抵伊朗的印度蔗糖数量有7000到1万匹马驮运量,按照平均每匹100千克驮运量计算,蔗糖年进口量多达700―1000吨。从苏拉特港等地经海路输入伊朗的数量也非常之大。伊朗对蔗糖的消费量也吸引了欧洲贸易公司,尤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加入,荷兰人主要从孟加拉海运大米和蔗糖到伊朗,利润分别为15%、25%。1626年从中国和孟加拉进口的糖为1万磅(约4.5吨),1628年为4.3万磅(约19吨),1631年增长到20万磅(约9吨),1635年荷兰商人加姆伦订购30万磅(约136吨)糖粉和1万磅(4.5吨)糖块,1648年东印度公司仍然需要订购30万磅(约136吨),1650年,加姆伦预订80万磅糖(约363吨)。[17] 香料贸易主要集中于霍尔木兹港,种类包括胡椒、丁香、生姜、辣椒、肉桂、豆蔻、香橼,主要来源于巴达维亚(雅加达)和印度的苏拉特。木材进口主要依靠印度、南亚地区,品种有檀木(用作檀香盒、化妆品及药品)、红木(染料原料)、白木(香料原料),此外,从泰国和缅甸进口的苏木数量也非常大。铜主要用于板材和器皿制作,早期主要通过西部的阿勒颇进口欧洲黄铜。1622年霍尔木兹港被收复后,铜进口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从日本、瑞典和匈牙利等地区获得;锡的进口早期来源于马六甲,到17世纪末18世纪初以英国锡为主。由于萨法维的丝织业相对繁荣,对蓝靛、紫胶等颜料需求量大,进口来源地也是印度,1636年印度商人出口的蓝靛最少有7.14万磅(约32吨),1640年10.88万磅(约49吨),1640年后由于海陆开放,蓝靛进口数量更有提升,进入18世纪后,荷兰出产的蓝靛逐渐超过印度,1718年达到4.4万磅(约20吨)。②[17]
在萨法维时期的进口货物中,以印度产棉织品的进口规模最大。伊朗高原自然条件不适合棉花种植,所以萨法维时期所有棉织品(以棉布为主)均来自临近的莫卧儿印度。印度商人将印度棉布用骆驼、马匹等驮运经“坎大哈―伊斯法罕路线”源源不断地运送到伊斯法罕囤积、销售。1614年来自莫卧儿印度的骆队有3000头,1615年有1.2万―1.4万头,按每头骆驼驮运从170千克到400多千克不等的负载量来估算,印度出口到伊朗的布匹数量也是惊人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伊朗建立贸易关系后,也积极参与印度棉织品出口,1628年1500匹棉布运抵波斯,1629年多达2.9万匹。③[17]
其次,萨法维时期的出口商品种类同样繁多,生丝等优势产品国际市场份额大。萨法维伊朗的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丝、马匹、珍珠、干果(开心果、杏仁、榛子等)、皮革、药物、羊毛(克尔曼羊毛)、茜草(染料)、虫瘿、丝织品(地毯、绸缎等)、瓷器、蜜饯、葡萄酒、玫瑰水、宝石(青金石、绿松石和玛瑙等)、朱砂等,其中在国际市场上份额最多、影响最大的当属生丝原料。在葡萄牙、荷兰和英国商人介入生丝贸易之前,伊朗生丝的出口对象主要是西部邻国奥斯曼土耳其,通过奥斯曼土耳其商人转手,由陆路线路运往地中海东部贸易中心阿勒颇,向欧洲出口。但萨法维伊朗与奥斯曼土耳其之间龃龉不断,不仅影响生丝出口的数量,而且由于经过中间商使得生丝利润明显降低。更重要的是,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尤其国际丝绸加工业向西欧转移带来的需求量增长,阿巴斯一世抓住了有利的国际市场机遇,从生产到销售进行了整顿,生丝产量和出口量空前增加。1618年约出口83吨;20年后,据1636―1638年间到过伊朗的外国人估计,其出口量已增至182吨左右。[18] 1624年到1646年的20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档案记载的具体出口数量(参见表1),也可提供佐证。
除了上述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等欧洲商人间接出口外,阿巴斯一世时期还成功地建立了亚美尼亚商人的直销渠道,也就是通过亚美尼亚商人的国际营销网络进行直销。伊朗的生丝供应不仅成为邻国奥斯曼土耳其丝绸加工业(布尔萨、伊兹密尔)的依赖原料,更是17世纪上半叶欧洲生丝原料的最主要来源地,成为支配和影响欧洲生丝原料市场乃至丝织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最后,过境贸易发达。由于伊朗地理位置特殊性,东西方之间、亚欧大陆腹地南北之间的货物物流非经伊朗难以为继,因此伊朗历史上过境贸易一向发达,伊朗高原上古老的驿站传统就是陆路交通时代过境贸易繁荣的历史见证,萨法维时期当然也不例外。尽管萨法维时期人口较少(在最巅峰时期也只有900万―1000万),它的地理位置是“许多商品的重要转口地”。[19] 在全球市场兴起的早期,过境贸易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时期,伊朗的过境贸易中心数量更多,伊斯法罕、坎大哈、大不里士以及阿巴斯港等都是当时重要的海路和陆路国际贸易中转、集散地。伊斯法罕更是陆路过境贸易中心的典型代表。萨法维伊朗东部最大的对外贸易伙伴是莫卧儿王朝,与萨法维王朝相比,莫卧儿帝国的经济体量更大,生产能力更强,其出口货物主要是制成品,包括棉布、靛蓝、硝石、香料、鸦片、糖、丝布、纱线、盐、珠子、硼砂、姜黄、紫胶、密封蜡和各种药品。作为当时亚洲最主要的经济体之一,莫卧儿印度的产品向西出口,无论是海路和陆路都必须过境伊朗,沿着“坎大哈―伊斯法罕”线路运抵伊斯法罕,在此中转再向西一直到地中海东部贸易港口阿勒颇,才能与西方商人完成交易。如果说伊斯法罕是萨法维时期过境贸易的最重要集散地,那么阿巴斯港则是16世纪世界海洋贸易兴起后直到18世纪中期,整个东西方贸易网络中最重要的国际海洋贸易中转站之一。这里不仅是环印度洋的西部传统贸易中心,更是连接东亚中国、日本和印度洋贸易圈的中心节点,既是中国唐宋以来“海上丝绸之路”的节点,也是16世纪繁荣的“香瓷之路”的中转站,既是早期欧洲商人插足东方地区内部贸易(country trade即所谓“港脚贸易”)的商业据点,更是萨法维王朝统治者主动参与世界贸易市场生丝原料的最重要出海口。伊斯法罕之所以“拥有庞大的交易量”,是因为“它对所有的印度、波斯、阿拉伯和土耳其而言是同样重要的,这里充满了波斯人、亚美尼亚人、土耳其人以及所有民族,甚至有威尼斯人,在那里购买香料和宝石,这些东西部分来自印度各地,后由霍尔木兹经陆路送到威尼斯,同时也遍布土耳其、亚美尼亚、阿拉伯和波斯。”[20] 从1515年葡萄牙占领开始直到1622年萨法维王朝从葡萄牙人手中收回主权,再到后来英国18世纪中叶后对阿巴斯港的渗透和控制,阿巴斯港不仅是欧洲各国争夺东方贸易主导权的战略焦点,也是环印度洋贸易圈从地域性贸易模式向全球性贸易模式转型的见证者。关于阿巴斯港的过境贸易对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作用和影响,笔者将另文论述,此处不再详论。
总之,萨法维时期的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贸易对象遍及欧亚各国,在延续传统出口商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生丝生产,成功地跻身于西欧生丝原料市场,进而成为西欧生丝市场最重要的亚洲供应商之一,凸显了萨法维伊朗在早期世界市场中的独特地位。
三、萨法维伊朗对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贡献
相比于同时期亚洲几个主要经济体(中国明朝、印度莫卧儿王朝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人口规模、生产能力和经济总量,萨法维时期的伊朗显得较小,但如果从其外向经济的活跃程度、涉及范围以及伊朗生丝原料的市场份额来看,特别是从世界市场的供应和流通环节上来考察,萨法维伊朗对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贡献就显得更加突出。
一方面,萨法维伊朗作为早期世界市场的参与者,凭借特殊的地缘位置成为世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了贸易中转站的功能。伊朗不仅是海洋贸易兴起之前欧亚大陆内部陆路贸易的传统接力站,而且是海洋贸易兴起之后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三大洋实现贸易联通的必经中转站。这种中转功能首先体现在萨法维伊朗、莫卧儿印度和奥斯曼土耳其三大伊斯兰帝国通过驿站形成接力棒式的联通上。三大帝国之间信仰相同,地缘临近,相对发达的手工业、商业以及重视贸易等共同因素促使三大帝国在经济联系上自成一体。莫卧儿王朝的产品源源不断经过伊朗向西出口到欧洲,而且伊朗与西邻的奥斯曼帝国之间尽管在领土、宗教和商业利益上存在矛盾和冲突,但彼此贸易联系即使在战争期间也能持续不断。16世纪初,海洋贸易兴起后,伊朗的贸易中转站功能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因完善的驿站贸易网络与阿巴斯港、昆港和拉什特等海洋贸易港口的联通而更加紧密。应该说,正是通过伊朗这一中转站功能,早期世界贸易体系的亚洲链条才得以完整。
另一方面,萨法维伊朗活跃的对外贸易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环印度洋贸易圈融入世界性贸易体系。从海洋贸易的角度看,印度洋贸易圈以罗马帝国时期活跃的东方海上贸易为起点,到笈多王朝基本形成,但真正成熟期在7世纪中叶阿拉伯伊斯兰帝国诞生后。阿拉伯商人凭借丰富的造船技术和远洋航行经验,将环印度洋的东南亚、南亚、中东和东非各地通过巴邻傍(今居港)、勃固、奎隆、卡利卡特(古里)、霍尔木兹、尸拉夫、亚丁、摩加迪沙、蒙巴萨等重要贸易港口紧密联系,霍尔木兹港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已经成为印度洋世界的贸易中心,“来自七种气候的商人”在这里云集。[21] 到16世纪初,随着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和英国在印度洋贸易中的争夺和控制的加剧,霍尔木兹的国际贸易港口地位更加显著。来自西太平洋贸易圈的物品(主要是中国和日本的丝绸、瓷器和茶叶)在这里中转,一部分陆路转运伊朗高原和中亚各地,另一部分继续西航经过好望角进入大西洋贸易圈,供应欧洲市场。来自欧洲的毛呢、铜铁金属、染料(朱砂、胭脂红)、珊瑚珠以及来自西非的象牙也在这里转运到南亚和东亚。此外,萨法维伊朗以生丝作为主要出口商品,换取了大量的金银贵金属,经奥斯曼土耳其、欧洲和俄罗斯流入伊朗,保持贸易顺差,但与此同时,萨法维时期也以这些贵金属来支付对东亚和南亚的贸易逆差,使得整个萨法维伊朗就像一个“两边开口的钱袋子”,突出了伊朗在全球货币流动中所扮演的中介角色。[22] 这一比喻十分形象地说明了萨法维伊朗作为一个重要经济体,在世界贸易体系形成的早期,对促进世界商品流通和世界货币流动中所作的“经济互动连接体”贡献。
总之,萨法维时期的伊朗从国家层面上更加积极、主动地把握早期全球化提供的市场机遇,参与和融入早期全球化和世界市场,以自身的要素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从原料供应和消费市场两个维度有效地融入全球化。萨法维伊朗对世界市场的主动参与和积极融入,不仅为伊朗带来贸易收入,为国家强盛奠定经济基础,而且作为早期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中继站和“经济互动连接体”对世界商品、金银货币的供应和流通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从萨法维伊朗对世界市场机遇的应对措施、参与过程以及实际贡献来看,在西方世界率先启动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东方世界对此并未一味拒斥,更不是完全消极、被动,而是立足于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共同助推经济全球化迈向未来。
《安徽史学》2022年01期
历史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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